临淄区农业农村局、临淄区财政局联合召开2019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7-1215: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710,临淄区农业农村局、临淄区财政局联合召开2019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交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区财政局局长巩曰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对于此项工作不仅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还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会议上再次明确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级涉农资金。

按照“能整则整、应整尽整”的原则,我区除却农村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外,区级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漏项”的要求,与上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目前我区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已下发,初步统筹整合各级资金42260.95万元,集中用于乡村振兴的42个项目。巩曰宏局长就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作出部署,一是编制好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每一个项目都要编制好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都要包含资金来源渠道和额度、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区域和投资构成、预期实现的总体目标和综合绩效等内容。二是加快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建设进度。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临淄板块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头号工程”,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三是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需要。在预算安排上真正体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结构更优化,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四是确保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安全有效。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的《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区审计、监察部门也将加大涉农资金的审计、监察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