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主题普法宣传系列(一)发生工伤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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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了工伤如何处理,以下内容将告诉你答案。 工伤认定属地范围:凡用人单位在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或虽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在临淄区范围内用工的(包括异地用人单位),由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报。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单位提出申请的,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单位版、A4纸打印);个人提出申请的,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版、用A4纸打印)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受伤害职工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6、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本人书写并按手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能够证明受伤害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有效证据材料; 7、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职工的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住院的还要提交住院病历(加盖红章和压页章),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拨打“120”的提供院前急救材料; 8、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提出申请的,不需准备此项) 9、申请人和受伤职工(家属)《送达当事人通讯地址确认书》; 10、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核实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为了给下一步推广应用工伤认定信息系统打好基础,自2020年5月起,用人单位新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使用U盘报送电子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书》word版及上述材料的第1、5、7项的扫描图片)。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受伤职工的受伤前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实际居住地到工作单位的路线图;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已经完成鉴定的免提交纸质结论); 8、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工伤认定证据种类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四、视听资料证据整理指南 工伤认定申请人无法提交证人证言证明受伤职工受伤经过的,可以提交视频、音频证据予以证明,但应将视频、音频数据刻录成光盘并附带视频、音频中对话内容的文字版(纸质)。 文字版整理内容如下: 制作方法:在xxx(地点)使用xxx(设备)录制 制作时间:x年x月x日00:00至00:00(录制时间) 制作(录制)人:xxx 证明的事实:xxx因工受伤的经过(举例) 对话人身份:张三(与受伤害职工xxx之间关系) 李四(xxx单位负责人,写明具体职务) 声音内容:张三:对话具体内容…… 李四:对话具体内容……
咨询电话:临淄区人社局社保管理科0533-7177138 地址: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西432室(临淄大道971号,万豪大酒店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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