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临淄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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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8日至19日,淄博市临淄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杨雪琴等105名同志通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等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受理电话:0533-7363508 联系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511房间(邮编:255400)
附件: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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