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2816: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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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97)》,辛店街道牛山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辛二路69号院西侧200平米)申请用电、用水、取暖执行居民价格,经实地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现将辛店街道牛山社区《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94日前向受理部门电话反映。联系电话:7210617

辛店街道牛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0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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