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2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区举行

发布日期: 2026-09-0209:34:03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1日上午,“花开淄博石榴红 法治护航启新程”淄博市第2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区举行。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尚武,区委书记蔡华刚,区委副书记、区长康义文,区领导刘晓、韩明参加活动。

仪式上,与会领导共同启动淄博市第2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王建鲁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宣传月的核心任务和重要内容,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协同发力,形成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好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宣传月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康义文在致辞中指出,临淄区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聚力打造“齐韵新声·和融共传”民族工作品牌,形成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携手奋进的生动局面。下一步,将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深挖齐文化时代价值,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广泛凝聚全区各族群众同心同行、共建共享的奋进力量。

仪式上,周村区委统战部、临淄区委统战部分别作了发言。

仪式结束后,罗军以“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为与会人员作了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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