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临淄区财政局四举措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四举措完善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

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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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质疑投诉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这也是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必须面对,并需要积极探索改进的常态化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区进一步拓展供应商维权渠道,优化系统平台功能,开通网上投诉模块,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是建立“质疑报备制度”,做好前置处理。倡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二是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机制,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线上质疑、投诉通道,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裁决处理服务,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效率。

三是完善投诉法律顾问支撑充分借助法律专长审核把关,加强投诉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防止出现法律风险,确保投诉处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是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法定程序开展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依法做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