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临财采〔2021〕14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21-5180828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文日期
2021-09-06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组成部门
临淄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临财采〔2021〕14号
各镇、街道办,各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淄财采〔2021〕17号),请遵照执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明确质疑投诉渠道,询问相关质疑投诉情况受理电话(0533)7161597。我区质疑投诉渠道主要有:一是邮寄方式,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科)(0533)7161597。二是网上渠道,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投诉”和“投标人系统”模块,具体操作参考“供应商投诉操作视频(政采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服务指南)。
临淄区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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