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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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5-55364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内停车收费的报告》(临医字〔2025〕92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的落实措施》(淄城管发〔2021〕19号)、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2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就你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医疗机构院内车辆停放服务费
医院借助慧停车系统,对院内停放车进行收费,标准为:
(一)门诊病人停车
1、门诊病人本院就诊用微信小程序绑定病人信息(输入车牌号和身份证号/门诊诊疗卡号,即可领取免费停车券),免收停车费。
2、一次缴费分次连续治疗的患者(包括血液透析、理疗、高压氧治疗、连续静脉输液、放疗、化疗等),根据慧停车对接医院诊疗系统提取就诊信息或就诊病人提供就诊凭证免收当日当次停车费(流程为病人交停车费后再提交医院首日就诊凭证办理退费)。
(二)住院病人停车
1、病人本院就诊用微信小程序绑定病人信息免收停车费(用户入场后,扫描车场内的小程序二维码,输入车牌号和身份证号/住院号,即可领取免费停车券)。
2、病人出院时未结算,间隔数天来院结算,可凭出院手续或费用结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免收当日当次停车费(流程为病人交停车费后再提交相关结算凭证办理退费)。
(三)特殊车辆免费停车
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救护、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及来院执行公务的车辆免费停放。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
(一)非就医人员(如探视病人、办理其他业务等)院内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如下:机动车辆,45分钟内(含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3元收费,超过4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元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对来院探视车辆、办理其它事务的车辆实行日最高限价,机动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每位就诊者每天最多可为5辆车领取免费停车券,就诊者同时在车场内的多辆车(停车时间有交叠),只有1辆可以使用免费停车券,其他车辆正常付费。
(三)新能源车辆: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日(00:00-24:00为一日)在医院内首次停车的,免收首个3小时内车位使用费。
三、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做好停车位规划布局,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服务,解决好停车区域规划、建设问题,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服务内容、停放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12345”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期满前三个月按相关程序重新报批。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