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区发改局反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反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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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区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标准建设,积极培育现代信用服务市场,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营造守信践诺的社会环境。全区各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政府诚信形象有效改善,商务诚信环境不断优化,司法公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但临淄区信用建设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尚不完善,信用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强化。

(二)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不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

(三)信用信息归集尚未实现全覆盖,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和共享水平不高。

(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不足,信用监管应用范围有待扩大

(五)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有待加强,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氛围不够浓厚。

(六)政务诚信度和司法公信度与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信用规章制度,推行信用标准规范。一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公开等规章制度。建立信用档案、信用红黑榜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评价考核、信用争议调查处理等系列规章制度。二要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规范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实现常态化运作。三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关于在党政管理等领域实施信用管理的实施办法》,推动党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实行信用承诺制度,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信用承诺书并网上公示,认真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奖惩机制。一要建立以“红名单”发布为重点的守信激励机制,将纳入“红名单”的信用主体树为诚信的表率。对诚信企业和个人给与表扬,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二要建立完善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实现电子化储存和动态更新,并及时将失信“黑名单”通过各种适当途径向社会披露。三要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失信主体的联合约束和惩戒。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四要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期限,到期后移出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

(三)创新信用管理模式,推动部门联动监管。探索实施“信用+X”管理模式,把信用嵌入党政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建立起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监管体系。一是对党政机关,实施“信用+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党政机关、公益类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健全以行政履职、依法行政、重要决定事项落实、重大活动开展为主要内容的信用记录,作为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对执法部门,实施“信息数据共享、联勤联动执法、信用联合惩戒”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其列入失信记录,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三是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模式,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构建“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新格局。

(四)抓好诚信文化教育宣传。要注重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和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诚信守信的自觉性。要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诚信法制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要研究制定市民诚信守则,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信用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