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临淄区工信局接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部门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507Y/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淄区工信局接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部门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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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

接受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部门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临淄区人大常委会2022度部门评议工作方案》(临人办发〔202210号)要求,为更好接受监督、改进工作、转变作风依法行政,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品质提升年”工作要求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目标任务,始终锚定“当旗手、做标杆”目标定位,持续推动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贡献力量

二、评议内容

根据《临淄区人大常委会2022度部门评议工作方案》(临人办发〔202210号),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将在认真调研、深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综合12345热线受理的群众集中投诉问题、服务对象及近年各级人大代表反映问题、部门自查自纠及信访投诉问题,选择3个突出问题作为年度整改重点问题,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转交区工信局进行整改、接受评议。

三、工作步骤

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

1及时与区人大评议调研组进行沟通协调,为迎接评议做好准备。

2研究迎评工作,成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迎接人大评议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9月)

1认真组织整改。对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扎实进行整改。

2实行整改承诺。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经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

3、接受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接受评议调研组的调研督导,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对于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采纳,认真整改落实。要督促有关单位、科室加大力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有序做好整改工作。在测评会议召开前一个月,聚焦突出问题整改的新措施、新变化和新成效,撰写整改工作报告,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4、全程公开整改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对突出问题整改的新措施、新变化和新成效,定期进行跟踪报道,使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和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三)集中评议阶段(10月)

1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

2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评议,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回答询问人询问,接受评议人员评议。

3评议结果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后续整改提升和常态化建章立制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人大对政府部门的评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是依法履行人大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各单位、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迎接评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评议当做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和机遇,变被动评议为主动查改,通过人大评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以此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工信局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接受评议工作。局党组成员、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迎评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共同推进迎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明纪律,严格履职。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投身到迎评工作中去,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局党组成员、科级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对在迎评工作中搪塞或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本人及其分管领导的责任。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科室要综合运用网站、临淄工信微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工作成果,通报评议工作进展,报道评议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信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评工作顺利开展。

抓好整改,确保实效工信局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转交的年度整改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持自查自纠、边边改相结合,把整改贯穿于整个评议工作之中。要把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可

 

附件: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区人大常委会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英波  党组成员、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会平  党组成员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崔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意见征求、组织协调、材料宣传、整改督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