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标题: 金岭回族镇2017年财政决算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48Y/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金岭回族镇2017年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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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镇上下聚力“二次创业、走在前列”,紧紧抓住社会矛盾的新变化,着力深化供给侧改革,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进一步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预算情况完成较好。

    2017年,镇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50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9.1%,比2016年增长53.8%。其中:增值税完成5343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314万元,营改增完成917万元,营业税完成72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465万元,房产税完成580万元,印花税完成152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646万元,车船税完成16万元,城建税完成7490万元,教育附加完成2135万元。

    体制上解140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专项上解5026万元,全年可支配财力4471万元,各项专款1892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计划4300万元,年内实际支出6215万元。

    1、行政及政府运行支出127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20.5%。

    其中:工资基金支出947万元,办公费支出33万元,水电费支出40万元,购置费支出91万元,车辆费支出29万元,报刊费支出3.5万元,通勤车费用支出5.5万元,工程审计费、监理费、镇志编纂等支出92万元,党群工作支出33万元。

    2、民生及社会保障支出449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72.3%。

其中:五保供养支出93万元,优抚对象支出43万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支出30万元,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支出31万元,6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支出326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46万元,困难群众补贴支出1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出52万元,公墓奖补支出34万元,新农合支出56万元,清真寺补助支出13万元,光伏扶贫支出11万元,教育事业支出991万元,卫生及群众健康查体支出130万元,文化体育支出52万元,群众吃水补贴支出84万元。食品药品安全支出5万元,农村生产路建设支出76万元,新镇区建设支出232万元,农业支出299万元,水利支出815万元,绿化工程支出106万元,林业及林网管护支出16万元,环保林占地补偿支出48万元,环卫社会化管理支出156万元,购置道路清扫车、垃圾箱支出78万元,垃圾房改造等其他环卫管理支出33万元,畜牧防疫支出134万元,社会治安管理支出41万元,综合治理支出86万元,张辛路及化工区占地付息支出370万元。

各项工程支出380万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支出66万元。

    2017年,我们在努力完成各项年度计划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种财政性资金,确保了全镇行政工作的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集中财力加大对环保、文教卫生、道路建设,以及各项惠民支出的投入力度,扩大对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范围,从严要求,坚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逐步改善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关注民生放在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重中之重。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为金岭的全面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