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临淄区委 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公众参与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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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97X1/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8-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
在征求意见公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学校为单位(各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区教体局相关科室,并按公众参与相关规定,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从发布征求意见公告至收集意见的截止日期,均未收到公众以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发回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