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敬仲镇人民政府

敬仲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敬办发〔2020〕14号

 

各村:

经研究,现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敬仲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三秋生产临近尾声之际,为进一步加大村内外秸秆、杂草、垃圾等清理力度,切实推进全镇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区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大绿化”攻坚行动总体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10月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委的总体思路安排,以全力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乡村振兴高标准、美丽乡村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为目标,以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使全镇环境面貌有一个根本性改变。

二、主要内容

(一)“三秋”秸秆废弃物大清理。“三秋”期间各村田间地头、秸秆临时存放点、主次道路两侧等散落堆放大量零碎秸秆、杂草、杂物、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二)村容村貌大治理。各村对村内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进行清理整治,对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进行清理,实现房前屋后环境干净卫生、无杂物堆放。

(三)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卫生大清理。各村对村域范围内的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形成的垃圾、杂物、杂草等进行彻底清理,对村庄周边的垃圾堆、杂物堆等进行清理整治。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8日--9日)。各工作片分别组织各村召开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安排,并针对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整治计划。

(二)“三秋”秸秆废弃物大清理阶段(2020年10月10日--10月16日)。10月10日-13日,以工作片为单位,结合10月份“全民义务劳动日”,组织各村对田间地头、秸秆临时存放点、主次道路两侧等散落堆放零碎秸秆、杂草、杂物、垃圾村庄范围内“三秋”秸秆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10月14日-10月15日,镇督查办将对各村“三秋”秸秆废弃物清理情况进行督查。10月16日,各片、各村针对督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三)村容村貌大治理阶段(2020年10月17日--10月23日)。10月17日--10月20日,各村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利用党员、村民代表联系户(包建户)等,对村内房前屋后、所有胡同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逐一进行清理整治,实现房前屋后环境干净卫生、无杂物堆放。10月21日-10月22日,镇督查办将对各村村容村貌治理情况进行督查。10月23日,各片、各村针对督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四)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卫生大清理阶段(2020年10月24日--10月31日)10月24日--10月27日,以工作片为单位,组织各村对村域范围内的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形成的垃圾、杂物、杂草等进行彻底清理,对村庄周边的垃圾堆、杂物堆等进行清理整治。10月28日-10月30日,镇督查办将对各村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查。10月31日,各片、各村针对督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片各村要广泛宣传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争取全民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关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工作片、各村作为实施主体,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仔细排查,认真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镇督查办认真做好督查、指导等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督查办将分阶段对各片各村“三秋”秸秆废弃物大清理、村容村貌大治理、进出村路及生产路两侧卫生大清理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片、各村针对督导通报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做到边督查边整改、即查即改,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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