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单位《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单位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部门公文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三)规划计划

本单位制作的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六)其他

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lyfwzx

2、公开时限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时注明申请减免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7181576

传真:0533-7181576

电子邮箱:lzqlyjbgs@zb.shandong.cn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lyfwzx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81576;传真:0533-7181576;电子信箱:lzqly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0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63条、规划计划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规公文1条生态环境林长制工作情况10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优化营商环境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其他18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林长制工作情况信息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信息管理。2020年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区林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林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对照目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发布到相应栏目。

(五)平台建设。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业务工作”“生态环境”等栏目,按要求及时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六)监督保障。一是成立区林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1名同志负责处理具体事务。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围绕林长制工作造林绿化、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123,有效地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时效性不强,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专业性有待加强,对于群众比较关注的经济林管护、林业法律法规普及等工作信息宣传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中心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调动科室报送信息工作积极性,提高信息时效性,重点加强林业产业化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长制工作等信息报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区林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邮编:255400,电话:718157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林业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淄区林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共55条,包括公开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等。

2、主动公开途径

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上传《临淄区人民政府》网。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55条。

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捕获.JPG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未收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栏目之间不够均衡,部门动态信息多而其他栏目内容少,在主动公开的内容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改进情况:下一步,林业服务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更加有效应对群众关切。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组织各业务科室进一步梳理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共161条,包括公开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在主动公开的内容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利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7条。公开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0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遵循网络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要求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2017年度,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利用区政府网站及单位专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共计2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梳理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并在部门网站公开。要求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公开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2016年度,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时公布热点信息。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淄区林业局  

2017年3月9日  

 

  

 

 

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条,公开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对于政策规定把握还全面、不清晰;对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具体等。

改进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业务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督促本局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林业局   

201622日  

 

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公开我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临淄区林业局     

 2015年1月20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概况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林业相关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管理制度、工作信息、工作文件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3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等信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时公布热点信息。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临淄区林业局   

2014年2月8日    

 

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规划计划。主动公布了《二○一二年年全区林业工作意见》、《二○一二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意见》、《临淄区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临淄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临淄区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 临淄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等。

(二)工作动态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布我局林业工作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2012年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还不够。三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

在继续发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改掉现行存在的问题,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时公布热点信息。

  

 

             临淄区林业局

              2013年1月23日

 


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规划计划。主动公布了《二〇一一年全区林业工作意见》、《二〇一一年度临淄区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实施方案》、《2011年度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意见》等。

(二)工作动态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布我局林业工作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开信息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林业工作动态信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临淄区林业局   

2012年2月3日   

 

  

 

 

 

 

 

林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

自2010开始,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督促协调、各科室负责落实,各科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是规划计划。主动公布了《二〇一〇年全区绿化工作意见》

二是工作动态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布我局林业工作动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办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制定有关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临淄区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林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09年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包括机构概况及职能、政策解读、工作计划、部门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局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林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7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6号)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临政办发〔2009〕1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利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条。公开我局业务工作类、政策法规类、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与培训,及时、准确地在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建立起规范、畅通、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