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上查阅本《指南》。  

 一、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三)镇街道部门公文

主要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规定、政策、通知等文件。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工作、政策、活动开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示信息类别、时限、方式。

(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示信息分类、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依申请公开方式以及时限。 

(七)权责清单

主要包括:本单位职责、依据等。

(八)社会救助

 主要包括: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护理补贴、城乡特困人员发放明细表格。

(九)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办理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 公开形式

 临淄区民政局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mzj/

 “临淄民政”(微信号:gh_a4309ae3d9b3)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 公开时限

 临淄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通过网上发送邮箱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名称)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20364

 传   真:7220364

 邮   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220364  传真:7220364  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临淄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共制发业务工作39条、镇街部门文件2条、其他文件1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45条、社会救助60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54条,社会福利3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7条、其他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的统计、编制和报送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平台建设,丰富公开类别,优化公开内容,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全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制定 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三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具体,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培训会,不断转变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把惠民政策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5号、48号、56号、57号、1045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6号、40号、43号、62号、67号、107号、116号、120号、131号、139号、140号、163号、164号、165号14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栏目进行实时更新及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公示工作等。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严格落实《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和培训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践行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民政领域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临淄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紧抓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公开成效。并且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其中业务工作33条、镇街部门文件9条、其他文件4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2条、民生公益29条、社会救助59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77条,社会福利4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财政信息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条、其他6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业务工作截图

图2.民生公益截图

图3.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截图

图4.社会救助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相关责任人,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审查工作,尤其是保密审查工作,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统一整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临淄民政”微信公众号功能,力求做到信息同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栏目设置,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公开各项信息,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适时调整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更新保障栏目信息,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确保监督途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对民众关注的信息关注度欠缺。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流程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我单位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各业务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提供内容真实全面有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并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30号、50号、60号、88号、110号5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42号、66号2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各部门职责,定期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社会福利”等重点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各项救助补贴及时进行公示;做好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做好部门会议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箱和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查摆每季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临淄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1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其中业务工作42条、政府会议2条、重大行政决策0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9条、社会救助67条、社会福利8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0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信息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条、其他24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截图

图2.民生公益截图

图3.社会福利截图

图4.社会救助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目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注重信息管理衔接。对主动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进行梳理,对交叉栏目、信息,进行统一梳理,杜绝重复现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临淄民政”微信公众号功能,力求做到信息同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了“社会福利”、“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部门信息,补全确实要素,确保监督途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较小,对民众关注的信息关注度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形式仅仅局限于文件,形式单一,需要进一步深化。

改进情况:我单位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公开形式,深化解读内容,从形式、内容方面着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形象化、口语化、多元化解读,使群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并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1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2223号、24号、25号5项建议,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5号、16号、17号、122号、1425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重点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定期进行公示。做好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做好本部门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对主动公开的政策类文件进行解读。做好部门会议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箱和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针对季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临淄区民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民政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mz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220364;传真:0533-7220364;电子信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0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76条、政府会议4条、重大行政决策1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28条、社会救助31条、社会福利3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4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信息1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条、其他18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截图

2.民生公益截图

3.社会福利截图

4.社会救助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通过邮件等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目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1号、222项建议,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0号、13号、40号、68号、113号、122号、126号、1468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管理。2020年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对照目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发布到相应栏目。

(五)平台建设。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设置了“业务工作”、“民生公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六)监督保障。成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民政领域信息公示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抓好我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的协调运行,加大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19年,本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9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社会福利等子栏目。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本年度,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2019年度,我单位主动公示信息共计20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示89条(机构编制3条、业务工作15条、社会救助6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条、权责清单1条),占比43%。微信公众号公示119条,占比5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单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本单位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019年度,我单位公示信息共计20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示89条(机构编制3条、业务工作15条、社会救助6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权责清单1条),占比43%。微信公众号公示119条,占比57%。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流程、规范按时公开政务信息,无行政复议、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下一步,本单位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化处理政务公开信息,对公示格式实行高标准、高要求操作,严格行文格式,确保规范性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2日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9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7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业务公开信息34条,微信公众号发送数量为60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8年3月30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业务公开信息270条,开通《临淄民政》微信公众号和电视栏目,通过多种渠道,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在《临淄民政》电视栏目中公布重大政策和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积极向、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淄博日报》、《大众日报》、《鲁中晨报》等各种媒体提供宣传素材,2016年共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7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4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业务公开信息133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群众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6年1月22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6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2号文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1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14〕97号)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业务公开信息88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4年12月25日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均落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3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业务公开信息1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系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局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民政局

                                                                                                       2014年3月18日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赵清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参加了市、区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2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临淄区民政局

2013年3月15日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赵清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参加了市、区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规划计划类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临淄区民政局

2012年3月29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1〕3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赵清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参加了市、区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规划计划类1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临淄区民政局
                      2011年2月10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谋划,并取得了工作实效,现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首先在局班子成员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其次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为优化投资和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民政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区困难群众服务。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突出以人为本,借鉴兄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临淄区民政局
2010年2月4日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6号)以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1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徐明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参加了市、区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经济动态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机构职能2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2、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政务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临淄区民政局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