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税务局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14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税务局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发布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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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简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将新开办企业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事项,精简为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6个事项。(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2、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按上级部门要求,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纳税人在“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可完成税务登记等相关业务操作,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3、减少企业开办报送资料。企业三类人员已经实名认证的,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企业印章、已实名采集认证并承诺后续补齐的,实行“容缺式”办理。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完成以上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改造。(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4、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推行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5、提速税务注销业务办理。推行税务注销套餐服务,制定场景式操作指南;推行简易注销、即办注销和承诺注销。建立一般注销逾期办结预警监控机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注销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注销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6、改进发票服务。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责任科室:税政一科;电话:7320027)

7、推进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积极推行纳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办理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的涉税许可核准等事项。(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电话:7320101)

8、提速出口退税业务办理。在市局出口退税规定办结时限要求上再提速,实现正常申报的一类及特定类型出口企业退税“一日到账”,其他类型出口企业税务部门审核“一日办结”(24小时),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任科室:税政一科;电话:7310269)

9、拓展线上社保费缴费渠道。拓展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自助缴费服务渠道。(责任科室: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电话:7310700)

10、优化不动产交易办税流程。除法定的不动产登记协税种类外,其他税种不得作为不动产转移过户的前置条件。明确职责,相关职能科室积极与市局对接,积极推行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网上联办,提供网上和移动客户端缴纳相关税()服务。(责任科室:税政二科;电话:7699396)

11、提升“银税互动”成效。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C级企业。(责任科室:第一税务所;电话:7177366)

12、提供便利化数据服务。根据部门需求,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在职责及权限范围内,提供相关数据服务。(责任科室:税收风险管理科;电话:7312689)

13、提升服务针对性。利用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根据政策或提醒内容按行业分类、增值税企业类型、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规模等属性向企业精准推送涉税消息;打通征纳沟通渠道,实现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采集日常化。(责任科室:第一税务所;电话:717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