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政府召开2021年度第11次常务会议 | ||
---|---|---|---|
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召开2021年度第11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21年9月10日上午
会议议题:
关于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关事宜;关于建设数字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事宜等。
参会领导:
区政府宋磊、郭克华、刘恩慧、王俊涛、孙胜利、贾继元、张建阔,区政府办公室李富涛。
会议内容:
会上,区文旅局汇报了关于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关事宜;区投资促进中心汇报了关于建设数字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区教体局汇报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事宜等。
会议认为,2016年我区出台的《关于印发临淄区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规定的通知》已过有效期,鉴于影视文化产业拥有广阔市场和巨大发展空间,特别是我区作为齐国故都,需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影视作品尽快打响齐字招牌,结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新的扶持政策很有必要。
会议指出,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吸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入驻大数据产业园,对增添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新临淄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全区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情况:
临淄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孙守强,区纪委监委派驻二组组长翟新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闫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磊、王明,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主任解文利,区发改局局长田钢昌,区财政局局长王立才,区审计局局长崔国华,区工信局局长崔谦,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教体局局长张成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冯冠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曹仁义,区人社局局长朱伯学,区住建局局长李家刚,区文旅局局长赵启敏,区文物局局长杨新良,区税务局局长李严,齐化税务局局长黄艳德,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林,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德玉,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宋华荣,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明岳,区人武部部长咸秀忠,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刘华东,区大数据中心主任窦廷钊,区政府法律顾问赵泮贵。
邀请媒体: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
邀请利益相关方:
淄博市临淄区九合财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玉岗,淄博九合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建新。
相关议题解读:
《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规定》解读
一、决策目的
为培育充满活力的影视发展生态,加快推进临淄区文化产业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临淄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决策内容
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扶持对象。在临淄区注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能独立核算经营且财务核算规范,并可独立以查账征收方式纳税的影视文化类企业,业务领域含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动漫、综艺、游戏的策划、投资、交易、制作、宣传、发行、播映、衍生品开发等,包括短视频、MCN机构、网络传播平台等。
(二)扶持内容。对企业实收资本(可以是货币资金 、实物、 无形资产三种。)规范化,按投资规模进行扶持。对企业按地方财政贡献进行扶持。
鼓励参加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节会或国际知名影视展会,鼓励电影作品在国内主要院线影院播出,鼓励影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电视台八套黄金时间(晚七点至九点)首播、积极申报各项奖项。对落户临淄区的影视企业作为项目第一出品方摄制临淄重大题材影视作品进行补贴。
加大对于动漫影视原创作品的支持。对在本区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的影视企业进行补贴。鼓励影视企业在临淄长期经营。
(三)支持打造优秀影视服务环境。影视文化领域头部企业、名家工作室在本区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临淄区各企业、村庄、社区等场所向剧组开放。建立绿色通道服务影视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