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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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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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淄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淄政办发〔2017〕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区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局,由区政府法制局依法定程序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临淄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临淄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1.城区供热价格制定项目

2.临淄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临淄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项目

4.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临淄区燃料公司、木器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

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7.临淄区校车公司化改革项目

8.国家5A级景区创建提升规划项目

 

事项名称 决策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基本内容 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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