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i.gov.cn/gongkai/)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职责: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领导分工:政府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4、权责任务清单:本机关权责清单、任务清单、边界清单。

(二)法规公文

1、政府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政府办文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3、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三)政府公报

本机关制作的政府公报

(四)业务工作

本机关的工作信息。

(五)财政信息

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六)政府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linzi.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d_n_1605680376.4687)

3.中国临淄(微信号:cnlinzi)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齐都文化城6号馆;查档电话:0533-72207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过网上申请。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2036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203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6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12036;邮箱:lzqzfzwgk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年度公开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各科室及时主动公开各项信息。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工作督办考核,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制定出台《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调整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信息,出台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2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40件,通过图文、领导干部解读等多形式解读政策64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信息41条。通过“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针对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提升答复能力。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受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2021年度结转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5件、网上申请4件,按时办结数14件,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6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与2021年受理件数相同,均为2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年度工作方案要求,调整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方便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做好动态管理,根据废止情况,及时标注文件时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在各类文件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政府信息生成按照“谁履职、谁制作或获取”,审核发布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据年度工作方案,调整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常务会议等公开专栏信息维护。通过政府公报专栏,定期发布政府公报,年内发布12期。通过“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并做好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关联对应。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通过定期通报,督促进行问题整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科室指定1人负责本科室相关业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公开新要求,组织各业务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重视不够,缺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二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2.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指导工作机制,定期与各科室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信息审查审核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做好表率示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做好政策文件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好文稿解读的同时,通过图文、问答、领导干部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做好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公开,按季度汇总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做好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政府会议常态化公开,通过图文,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情况;做好政府信箱和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1.依申请公开方面,购买法律服务,对全区各部门答复统一审核,全面提高依申请答复水平。2.在加大领导干部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文件,通过法律顾问开展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使政策更通俗易懂。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主动公开形式,规范提高依申请答复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制定出台《临淄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结合年度公开要点,调整优化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明确各科室公开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96条,其中,政策文件71件,政府公报12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等多形式解读政策76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信息61条。通过“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和针对性。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指导,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受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2020年度结转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6件、网上申请5件,按时办结数21件,结转2022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部门起草的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要求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内容通俗易懂,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保护。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废止情况,及时标注文件时效。优化政策文件搜索,将搜索结果分类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据主动公开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设常务会议等公开专题专栏,更直观形象地展示公开信息。丰富站内检索,聚合政务服务等相关功能。建设政府公报专栏,定期发布公报,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整合“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将政府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交流等栏目添加至公众平台,做好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关联对应。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扎实抓好政务公开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约谈通报、年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通过定期通报,查找并梳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进行整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办3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各科室指定1人负责本科室相关业务公开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业务培训,除集中培训外,单独召集在季度通报中排名落后的部门和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整改,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5

22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部分信息未按期公开。二是公开平台智能化展示信息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内容还流于形式,需提高解读效果。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科室间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单位内部工作培训,注重对定期公开信息的调度,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公开信息。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展示效果,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运用信息智能化检索方式提高信息查询便利性。三是更加注重对政策文件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解读内容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0件。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做好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公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汇总并按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做好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解读公开,对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方案、年度报告等,均进行解读;做好政府会议公众参与,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通过图文,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常务会议情况;做好政府信箱和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对公众意见、建议和批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1.依申请公开方面,目前各部门存在依申请答复不规范情况,今年,区政府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对全区各部门答复书统一审核后,再由各部门进行答复,全面提高依申请答复水平。2.平台建设方面,丰富政府网站展示形式,突出便民利民目的,进一步调整优化栏目板块,丰富拓展新的服务功能,开设建议提案、疫情防控等专题,更加直观展示政府各项工作。3.工作培训方面,安排全区各部门、各镇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分批次至政务公开办公室参加“以干带训”。参训人员通过参与办公室具体工作,更加深入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标准和要求,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创新思路举措,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考评机制,强化培训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1.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 对政务公开页面进行统一改版,全面优化栏目设置,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并做好信息迁移及发布工作。2020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2条,其中政府公报12期,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1篇,2019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法规公文、政策解读等其他信息637条。通过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平台,以图文、动漫等数字化形式,及时发布我区出台的政策和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发布信息156条。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2.推进公开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制定印发《临淄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20〕27号)、《临淄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31号)。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牵头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抓好政务公开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约谈通报、年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通过季度通报,查找并梳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3.创新交流培训方式,加强公开队伍建设。落实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机构,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相对固定。赴各部门单位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网站查看、后台操作指导等形式,逐一了解掌握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困难问题,结合各单位公开任务和主要业务,重点解决信息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查询不方便等问题。多次召集全区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各机关单位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教学演示的方式,提升各部门人员工作水平。

4.建立列席会议制度,推进会议常态公开。建立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会议解读。全年累计公开政府常务会议10次、专题会议12次、会议解读9次。

5.畅通互动交流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及互动交流工作。依托市民热线,通过政府网站区长信箱” “部门信箱和“临淄民生热线”公众号,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4次,通过区长信箱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98次。

6.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答复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和时限。针对协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开,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0年,受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信息19件,2019年度结转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26件,按时办结数25件,结转2021年度继续办理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