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民法典》主题广场的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1号
建议人: 付兴科代表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1-05-2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付兴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民法典》主题广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区《民法典》宣传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以“法律六进”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民法典》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要内容和“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借助村(社区)党员活动日、党群议事会等契机,通过向党员干部、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册),现场宣讲《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民事主体、民事诉讼、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定,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从专业角度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法律赶大集”“普法宣传一条街”等宣传活动的同时,各部门单位还利用“红色星期六”、“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院校民法典宣讲团返乡大学生暑期实践等形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将民法典送到群众家门口。此外,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宣传民法典。在《今日临淄》投放公益广告,在临淄云APP开设“民法典宣传月”专栏,在《民生365》栏目开设“民法典宣传月”专栏,播出我区各镇街道、有关社区的民法典宣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近年来,临淄区司法局深入挖掘齐文化中的法治元素,融合现代法治精神,利用已有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广场、场馆)达150余处,其中达到市级标准的乡村法治文化基地70余处,受市级表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23处。《民法典》实施后,临淄区司法局制作《民法典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公益宣传片,联合临淄区百花艺术团创作歌舞《宣唱民法典》和三句半《万民齐颂民法典》,指导金岭回族镇建立金齐民法典广场,在临淄区齐·法德文化主题公园古车宣传栏更换《民法典》相关内容,指导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进行更换,增添《民法典》普法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有条件的镇(街道)结合《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因地制宜进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督导调度各镇街道对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内容尤其是《民法典》内容实时更新情况,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同时,我局欢迎各届代表对《民法典》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呼吁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落实落地,切实推动全区民法典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掀起新高潮。

 

 

  临淄区司法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多数群众对《民法典》内容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利用《民法典》来保护个人权益。为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公共广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此建议全区各镇办建立一处《民法典》主体广场,通过法治雕塑、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版面、法治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从民法典的诞生、地位、核心意义、法治理念、常用知识问答等方面,全面宣传普及《民法典》,将《民法典》知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