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期(总第103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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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0类食品2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43批次,不合格10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5批次、饮料2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浩霖超市销售的黄瓜,乙螨唑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 临淄玉强超市销售的茄子, 氧乐果检出值为0.049mg/kg, 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三) 山东天迈化工有限公司购进的豇豆, 噻虫胺检出值为0.033mg/kg, 标准规定限量值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金山镇秋雨婷酒店购进的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 临淄区皇城镇小李全驴饭店自制的酱驴肉,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591g/kg, 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临淄区齐都镇吉福园商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33 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啶虫脒检出值为0.31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七)临淄区凤凰镇奥客佳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77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八)临淄区稷下街道刘家市场李子港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出值为0.018mg/kg,标准规定为≤0.01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临淄区朱台镇文成综合经营部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17.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临淄区朱台镇好买购商店销售的黄瓜,氧乐果检出值为0.033mg/kg,标准规定为≤0.02。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临淄区齐园农贸市场翟汉刚销售的豇豆(豆角),倍硫磷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氟虫腈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临淄区辛店吴明生调味经营部销售的手剥笋(盐水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36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