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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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于2020年10月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意见,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回收调查问卷64份,其中,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摊点和食品小作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等五个方面关注度较高,现将意见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检验检测中心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露地蔬菜专项监测、胡萝卜质量专项监测和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专项监测,完成监督抽检600批次,例行监测600批次,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日常化,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净化农资市场。并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对节日期间、蔬菜集中上市期间等重点时段,胡萝卜、露地蔬菜等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抽检,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二、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认真履行日常巡查制度,强化猪肉等肉类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重点查验入场销售猪肉产品的“两证一报告”和公示、留存情况,严禁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巩固花园市场、太公市场2家省级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齐园市场省级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任务,指导市场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猪肉等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规范快检流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一步提升猪肉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以冷冻冷藏肉品特别是进口肉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三、促进“三小”规范提升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三小”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为确保“三小”规范提升工作取得实效,对全区“三小”经营户进行了动态摸底排查,推行了“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机制,建立“三小”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二是促进提档升级。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全区“三小”业户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构建农村集贸市场长效机制。出台《临淄区推进农村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长效监管的指导意见》,推行“集长制”,突出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猪肉等重点食品,联合对全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展了综合整治。

四、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情况,是否经营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等,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户逐项进行了问题排查,建立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问题销号清单,分时分段、分批压茬的逐户整改、逐户销号。二是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全区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片区22个,配备基层监管网格员61人,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统一制作了网格化监管信息公示牌,在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集中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印发了警示标识,发放了“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开展了“你我同行共建共享食安校园”、健康饮食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食品消费维权意识。

五、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双随机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火锅底料、消毒餐饮具等重点品种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是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积极拓展和延伸“明厨亮灶”的内涵和形式,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将现场操作过程与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主要食品原料追溯等内容整合为一体,通过网络向公众展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三是开展餐饮单位“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制定了《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红黑榜”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后厨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估,积极推行红黑榜,指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