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及积极开展“爱鸟周”系列活动,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临淄公安分局到稷下街道孙娄大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部门联合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内容,在花鸟、活禽行市张贴和分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捕猎和出售野生动物的通告》,对经营业户开展检查并对业户情况做好详细登记,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及时发现和举报出售、购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舆论氛围,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当日,共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35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2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