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表(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03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表(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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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核查及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及销号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表中“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直至2017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才开始部署、调度相关工作,2014—2016年全省新注册登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42台。”(序号5)的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10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2277616(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监督电话0533-7220372(临淄区政府办公室电话)。

附: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表(序号5)销号工作情况说明


临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表(序号5)销号工作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