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印发《临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临市监字〔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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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临市监字〔2021〕35号)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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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做好2021年度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征求意见,区局研究制定了《临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组织,统筹推进

(一)区局各有关科室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要及时送信用监管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检查方式相近的检查任务,要视情统筹组织系统内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多头检查。

(二)对未列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公示系统(山东)同步公示。

(三)《计划》中涉及的抽查事项,由市或区局各有关科室发起检查,抽取检查对象派发后,由信用科负责匹配检查执法法人员。

二、分类施策,差异监管

(一)今年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部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进对“四新企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认定中,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到的,以责令改正方式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三)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对“四新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可以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中要积极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切实压减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同时,要确保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和对认定的新经济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积极探索有效的人员匹配方式,通过局所随机、所所随机、所内随机等多种方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避免因匹配不均衡、检查扎堆等原因造成检查质量下降。全面推行应用淄博移动监管执法系统。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

各有关科室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局对口科室。局将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于未按《计划》完成抽查任务的适情予以通报。

 

附件:临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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