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伴我行”健步走活动启动仪式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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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伴我行”健步走活动启动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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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临淄区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伴我行”健步走活动启动仪式在太公湖太祖广场举行。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法学会主办,稷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办。区领导国爱梅、徐继国、朱永为、李松龄等出席活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最美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证书。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继国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开展这次系列活动为契机,在执法、司法、服务全过程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法治化、联动化、长效化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健步走活动路线为太祖广场到太公湖东门,沿路设置了“我与宪法合个影”打卡地,并在终点设置了“宪法在我心中”签名墙。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普法志愿者,稷下街道干部群众参加活动。同时,活动通过临淄云APP、鲁中网等媒体进行网络直播,40.5万余人通过线上直播观看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