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关于对拟推荐申报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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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5-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关于对拟推荐申报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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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层层推荐,实地考查,我区拟推荐金岭回族镇金岭南社区申报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2 年5月17日-5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意见,请向区司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7172996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7日

 

 

金岭回族镇是山东省四处少数民族乡镇之一,其中金岭南社区是全市最大的少数民族社区,现有人口3053人,1045户,全部是回族家庭。近年来,吸引了包括新疆、甘肃等地的维吾尔族、回族等群众在这里务工、经商。面对多民族聚居的状态,金岭南居委会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主打“红石榴”和“邻里之家”品牌,走出了一条具有金岭南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民族团结之花处处绽放,先后荣获“山东省森林村居”“山东省四型就业社区”“市文明社区”等称号。

“自治”为基

彰显社情民意“公约数”

创建“红石榴五老议事”制度。金岭南社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红石榴”品牌带动作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创建“红石榴五老议事”制度,群众推荐的老村民代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老干部组成了一支“红石榴五老议事队”,一方面,居委会主动向“五老”定期通报村居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五老”在“邻里之家”的百姓谈心室向村民讲述党的理论方针以及村居工作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修订《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和《金岭南居委会村规民约》,让“老百姓的事老百姓管”理念深入人心,实现事事公开透明。

“法治”赋能

筑牢社会文明“压舱石”

重视法治基础建设。结合少数民族村居实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建立两处法治文化广场,内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宣传党的“三个离不开”政策和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在宗教群众中宣传法治常识,吸纳清真寺阿訇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实现立体化普法。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清真寺制定管理章程,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疏导等工作。“邻里之家”解民忧。投资10万元在全区率先建立“邻里之家”,内设律师咨询室、人民调解室、法治图书角、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发挥“五老”调解志愿者了解本民族生活习惯、人熟地熟的优势,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观摩会两次在此举行。

“德治”滋养

传递民主法治“正能量”

企地共建,推动社会发展。金岭南社区良好的人文环境,为驻地企业在这里创业提供了法治、人才、环境供给,企业同时反哺社区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谱写了企地互帮互助的赞歌。成立“红石榴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立了“红石榴普法志愿者”队伍,进行法治小品创作。2022年,自编自导自演的法治小品在村晚中获得好评不断。建成“南山红色宪法宣传基地”,以学生和党员为主要目标群体,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学法自用等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好家风”培育融入群众的日常教育,涌现出一批“孝德明星”“美在家庭户”“好婆婆、好儿媳”典型,为切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家风”“村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