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河湖长制建设情况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河湖长制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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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道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为加强河道的安全管理运行,境内3条主要河道(淄河、乌河、运粮河)实行“河长治河”,明确以区级领导为责任人的区级河长,以11个镇(街道)镇长(主任)为责任人的22名镇级河长,以河流经过的村(居)委会主任为责任人的村级河长另外我单位在太公湖水利风景区设立一支22人的保安中队,一支24人的管护中队;在运粮河湿地公园一期对已验收的表流湿地和公共管理区域设立一支7人的保安中队,一支7人的管护中队;负责景区安全秩序、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水面清理等工作,确保了景区秩序良好、生态优良、有序运行。

二、河湖清违清障工作

充分利用前期河湖清违清障工作及“回头看”形成的工作惯性,持续加强河湖问题排查整改,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带头作用,上下联动,并与河湖日常巡查紧密融合,采用多种监管方式合力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河湖违法问题,切实保障清违清障工作常态化。

三、依法划定河湖划界工作

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根据我区实际,对我辖区内河流及水库进行划界,为河湖问题认定整治、后续管理利用提供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