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07

 

 

 

《临淄区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临淄区水利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和代管机构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通用类法律法规,业务工作涉及的目前正在实行的政策法规,以区水利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各项业务工作介绍、实施流程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六)其他:主要包括区水利局重要会议、活动情况;区水利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lj/。

(2)微信公众号“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微信号:linziqushuiliju)。

(3)本单位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本单位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区水利局办公室

区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为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

邮编:255400

电话(传真):0533-7181239

邮箱:lzqslj@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附件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2020年7月1日

 

 

 

 

临淄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239;邮箱:lzqsl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以服务公众、提高透明度为宗旨,重点围绕饮水安全、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9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条我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严把审核关,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对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进行梳理。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发布无误,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局组织召开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4次,工作培训会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更新水利领域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并与微信公众号、“齐都来”护河护水平台结合,确保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处理政府信息文件的分工及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填报公开信息,对公众关心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看。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监督,使公开工作更扎实,更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和所属中心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积极性仍有不足,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途径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和公开任务。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以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突出以饮水安全、河湖长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水利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本年度暂

临淄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淄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239;邮箱:lzqsl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载体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力保障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5(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饮水安全信息截图

 

3.河湖制工作情况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条我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组织召开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4次,工作培训会2次有效提升公开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台账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水利局微信公众号、齐都来护河公众护水平台、融平台、巡河、入户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水利政策信息及工作成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持续工作自查、认真梳理并及时更新信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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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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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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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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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足进展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的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渠道较少宣传力度较弱,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政治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实质,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通过持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二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一事一审、一审再审”,通过所属科室及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公开,有效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不断梳理完善公开内容,持续细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别是在涉及民生公益、生态环境及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服务意识,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交易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托区政府网站及临淄区水利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做好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做好水质检测、河湖长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做好区水利其他主要工作情况的信息更新。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建立我区的公众护水平台,及时发布共召开信息,引导群众参与爱河护河,共建美丽幸福河湖。

临淄区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6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水利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照水利工作要点,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以强有力的举措保证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5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饮水安全信息截图

 

3.河湖制工作情况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严格办理程序,做好网上申请受理,按时进行规范性答复。截至目前,区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条

(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1水利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我区集中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门户网站数据迁移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监督保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和流程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的确定程序,层层把关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提升工作的规范程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严格按制度办事,使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要提高,推动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专业知识不足,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导致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细致化、深入化。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公开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增加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参加上级部门培训、学习及内部培训学习、推进会、专题会、互学互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能力;三是细化公开内容。学习先进部门的做法,抓好重点,突出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内容、时限和程序,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度,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均已办理答复,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部门职责,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逐条逐项细致落实公开工作。做好2021年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对工程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做好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好饮水安全、河长制工作情况公开;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检查监督职能。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1、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针对协调不及时,回复不规范情况,落实协调机制,对答复情况逐字逐条审核,确保答复及时、准确,全面提高依申请工作能力;2、工作培训方面,落实各科室、中心具体人员,制定定期工作会、不定期培训会等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对业务知识及时补充更新。

                                  

 

                               临淄区水利局

   20221月17

 

临淄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临淄区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水利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l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桓公路268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81239;传真:0533-7181239;电子信箱:lzqsl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0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及时回复,全部办结。(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饮水安全信息截图

3.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情况信息截图

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严格办理程序,做好网上申请受理,按时进行规范性答复。截至目前,区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20水利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我区集中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门户网站数据迁移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监督保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和流程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的确定程序,层层把关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提升工作的规范程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严格按制度办事,使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水平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区水利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整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临淄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淄区水利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组织上全面保障,形成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具体负责的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效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网站管理内容保障。加强网站日常监控和管理,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对网站信息发布原则、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及职责分工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舆论引导,强化水利领域信息管理。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依法依规扩大信息的发布,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方向,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为网络舆论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水利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业务工作55条、公告公示2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机构概括1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执法5条、双公示7条。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及时回复,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学习经验、创新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推进我区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淄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淄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社会透明度,推进依法统计,提高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积极梳理、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科室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96条;业务工作85条;部门公文5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所有信息均免费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增进了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期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一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做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紧密联系起来。

(二)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淄区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2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并配备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各科室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公开制度

我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遵守纪律和转变作风方面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水平,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政务形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增进了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业务工作37条, “三公”经费8条,“双公示” 28条,部门公文11条。

(三)信息公开平台为:http://linzi.zibo.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设备等工作条件。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源头、公开制度保障、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效果反馈、公开效能评估等层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淄区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7-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10条,通过多种渠道,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水务工作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关,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淄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8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水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等93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10条,招标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临淄区水务局网址:http://www.linzi.gov.cn、http://zblinzi.sdwr.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淄区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1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水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6条;办事指南1条。

(三)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网址:http://www.linzi.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淄区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17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招标采购信息7条,中标信息为7条;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网址:http://www.linzi.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临淄区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网址:http://www.linzi.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临淄区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2]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招标采购信息14条;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网址:http://www.linzi.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临淄区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业务工作情况
   大力推进“同源一网”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淄河、乌河、运粮河清淤治理工程,加强水务综合执法,进行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年工作扎实有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临淄区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份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水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双岗制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临淄区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份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水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双岗制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