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2年1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鲁高电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鲁高电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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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鲁高电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7日-20221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10万吨/年可交联聚乙烯高压超高压电缆绝缘料项目

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齐鲁石化物资仓储中心院内

淄博齐鲁高电压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0元,拟新建高压绝缘车间1座、中压绝缘车间1座、高中压屏蔽车间1座、3层综合楼1座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购置原料仓、挤出机、水洗切粒机、混合机、包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并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及公共设施,通过加热挤出、水下切粒、干燥、混合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万吨/年可交联聚乙烯高压超高压电缆绝缘料生产能力。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绝缘料及屏蔽料VOCs废气分别经“过滤棉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