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新型喹诺酮类抗生素盐酸莫西沙星原料药与制剂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新型喹诺酮类抗生素盐酸莫西沙星原料药与制剂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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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新型喹诺酮类抗生素盐酸莫西沙星原料药与制剂扩产改造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宏达路17号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邮箱:qdyyhb123@163.com;密码:qdyyhb-12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临淄区宏达路17号

联系人:石广敏  

联系电话:0533-76910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淄博沐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 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至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宏达路17号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表发送至qdyyhuanbao@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