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18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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