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各科室任务执行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各科室任务执行措施

发布日期:2020-12-23
  • 字号:
  • |
  • 打印

    一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多次组织召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点评推进会,成立五个工作组对21个重点行业企业按照规范开展深度治理,目前已开展排查450家,其中符合治理规范要求305家,自查整改企业145家;610日开始对全区450家涉VOCs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检验自查效果,目前已现场监测121家。聘请“第四方”对企业LDAR修复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化工区重点企业开展走航和红外成像扫描,锁定排放源,有针对性的开展VOCs控制工作。二是综合治理工业炉窑。我区现有58家企业230台炉窑,其中博坤新材料38台炉窑已拆除,阳煤一化已拆除10台固定床式煤气发生炉,其余16台预计2021年拆除,长志泵业因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两区内,不再整治(6台拆除);志华工贸深度治理已完成(3台);其他炉窑纳入日常监管。三是在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增加“大绿化”要求,对855家工业企业以及扬尘点源3342处,班子成员带队分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在773家企业硬化地面27.5万平,绿化裸土44.6万平,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0%160%。四是继续同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上半年抽测3030辆,超标交警处罚350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2388辆。

 

二是规范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建立土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首批确定38家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自行监测制度。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第一阶段719家单位土壤污染初调工作已完成;目前52块建设用地的土地责任人、使用权人正在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调,已有1家完成调查评估,1家在疫情后重新邀请第三方进场调查,另有8家确定了调查监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