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执行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执行措施

发布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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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监管和促进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全面落实环境总量指标向园区、延链工程和优势项目倾斜的政策,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审批,杜绝“两低三高”化工项目落地。关停一批不符合布局规划要求的化工建材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42个行业许可证核发;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落实山东省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及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放要求。20209月底前,对不能稳定达到第四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对全区54214台(条)工业炉窑按照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分类实施关停淘汰、“气改电”、深度治理等整治措施。加强火电厂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对照《淄博市重点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耐火、铸造、碳酸钙、化工医药行业实施精细化环境管理。结合全区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大绿化活动要求,全力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对十大重点行业通过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洒水降尘、绿化及设置车清洗设施等措施,做到厂区道路及连接道路冲洗见本色,并长期保持。涉尘物料在运输、装卸、输送、储存等环节,实现全密闭并配备洒水等抑尘措施,对进出车辆10辆次以上的生产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涉尘物料运输、装卸、输送、储存等环节实现全密闭操作,降低各类粉尘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集中开展VOCs综合整治,并对现有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企业的治理设施进行评估改造,引导企业提高VOCs治理效率,减少VOCs排放量;继续做好LDAR修复工作,控制无组织排放。完成工业园区VOCs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结合园区排放特征,在辖区内园区建设厂界、有组织、上下风向环境空气VOCs连续自动监测设备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抓好燃煤小锅炉整合、淘汰,关停1台落后燃煤小机组,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再排查,制定关停淘汰计划。2020年底前,在房屋、道路、水利工程等建设领域内,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和监督管控机制;继续做好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和抽测力度,推进联合执法监管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