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zylhwswfwzx)上查阅本《指南》。
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单位领导分工情况;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三)规划计划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四)人事信息
本单位内部人事信息。
(五)业务工作
本单位日常工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9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180450
传真:7152608
本指南适时更新
附件:1.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