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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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统计调查稳步推进。组织各行业领域常规调查、抽样调查,顺利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2020年,被表彰为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区统计普查事务中心被表彰为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区统计局分别有12项工作、10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区成绩突出单位、突出个人。

(二)监测预警稳扎稳打。1-10月份,上报分析33篇、信息131篇,被区两办采用分析4篇、信息7篇,被省市统计局刊用分析28篇、信息115篇。4篇专报被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1篇信息在省统计局采用,4篇信息在《中国信息报》刊发,1篇信息在《山东统计》刊发,7篇信息在淄博文明网刊发,2篇信息在《今日临淄》专版刊发。

(三)统计服务全面开花。建立部门信息交换制度,畅通与部门、镇街道、企业、村居的联系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搞好相关数据的衔接与沟通;编印各类等统计产品,结合疫情对社会经济影响,开展统计咨询、分析服务;完成省派淄博市省统计局“四进”工作组的服务保障;完成省审计厅对全区282家达规模未纳统企业调查核实;完成国家统计督察相关准备工作。

(四)七人普序时发力。完成了七人普准备“四落实”;标绘建筑物15.51万个,万人建筑物达到2489个;选聘“两员”2942人,分批次完成培训和测试;“线上”“线下”全覆盖造势,有效营造社会良好舆论氛围。目前,正在进行集中摸底,11月1日开始正式登记。

(五)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强化。对镇街道统计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利用各专业召开的统计培训学习会等机会,开展“会前说法”,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存在问题

(一)区镇两级统计部门工作力量不足。现有人员力量不足,成为制约统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瓶颈。建议增加上级下达文件政策,明确区级统计部门人员配备数量,增加编制人员数或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建议自上而下建立对统计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政治上、精神上、物质上适当奖励鼓励的机制。

(二)基础数据质量有待提升,统计基层基础相对薄弱。部门配合程度不高,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统计业务素质跟不上、数据报送不精准等。建议自上而下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统计部门凝聚力。

(三)数据指标考核压力较大。部分镇办、部门和企业仍按照过去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上报统计数据,造成全区面上对统计工作出现“内热外冷”“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建议自上而下建立统计容错纠错机制。

(四)统计法制建设不适应现行工作要求。全区可以进行统计执法人员仅有1人,正常执法工作无法保障。建议上级协调放宽统计执法条件限制;建立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库,加大统计执法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区县间跨区域执法检查频次。

(五)区级预算资金紧张。2020年,全局基本支出下降20%,项目资金下降40%,实际中拨付不及时,对我局正常业务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建议上级协调相关财政部门,加强对区统计部门财政支持力度,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加以明确。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预警。围绕上级确定的主要经济目标,强化日常预警调度,深入部门和企业点对点的指导调度,做到每月、每季度调度。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镇街道、部门统计和四上企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抓牢抓实七人普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强正式登记期间现场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及早做好深入开发应用普查数据的各项准备,及时公布普查成果。

(四)强化法治宣传监督。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宣传,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优化精准统计服务。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和提高统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