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临淄区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949/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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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高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数智防疫”和群防群控优势,落实最小单元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区疫情防控风险甄别和精细化管控能力,根据市疫情指挥部部署要求,自3月29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场所码”是流调溯源的重要路径,是刻画区域人员时空轨迹及查找密接、次密接人员的重要数据来源。各级、各部门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依托“爱山东”APP,全面推行使用“场所码”,助力疫情精准防控,实现“一人一码”出行人群全登记,“一码查验”公共场所全覆盖,“一码通行”核检信息全展示。

二、“场所码”功能。“场所码”主要包含:个人扫码、管理人员扫码、个人码代领、场所码申领等功能。个人扫码是指持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通过登录“爱山东”APP扫描“场所码”,显示健康信息、核酸检测信息等内容,由场所工作人员扫码核验后予以放行;个人码代领是指老人、孩子等特殊人群通过社区(村居)或共同生活的家人帮助申领个人码,进出各类公共场所时展示个人码,由场所工作人员扫码核验后予以放行;场所码申领是指各类公共场所申请场所码,下载打印后张贴于公共场所出入口,让市民扫码通行。“场所码”启用后,不再使用健康山东、健康淄博的原电子健康码进行信息核验,一律通过核验“场所码” 的方式予以放行。

三、使用范围。宾馆、酒店、饭店、景区景点、文化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场所;医院、药店、诊所等场所;各类公共交通场站、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班车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加油站、银行金融机构;各类居民小区等相对封闭场所;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其他重点管控的公共场所。

四、有关要求。各类公共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核验出入人员扫码及健康信息、核酸检测信息,对持有个人通行码人员进行扫码核验信息;对持有绿码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条件。区域外人员出入公共场所,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展示个人健康信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如实登记出入时间。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