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信访局

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1-09

  《临淄区信访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区信访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页面(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xfj/)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机关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镇街部门公文

 以区信访局名下的可公开的文件。

  3.规划计划

 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专项计划等。

  4.人事信息

 本机关人员招聘等公告信息。

  5.财政信息

 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形式

 区信访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本单位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xfj/。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区信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 申请接收渠道

 1.书面提交申请。向区信访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信访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处理

 区信访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信访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信访局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区信访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区信访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20362

 传    真:0533-7220362

 电子邮箱:lzqxf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信访局及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信访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信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信访局

 

2020年12月23日

 

 

 

 

临淄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邮箱:lz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区信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通过区信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数据统计等信息共计109条。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涉及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等敏感信息也做到了全面公开。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官方网站功能,规范化建设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对网站进行优化升级,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等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诉求,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和交互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平台界面友好度和用户体验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平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优化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提高平台的互动性和便捷性。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增加信息的传播力度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度,临淄区信访局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关注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信访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信息,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建立了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适时调整相关设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临淄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邮箱:lz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淄区信访局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相关要求,结合信访管理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信访工作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通过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持续提高工作成效,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临淄区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民生保障重点工作,2022年度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21条,其中业务工作14条、法规公文1条、政府会议2条、民生公益3条、财政信息4条、部门单位1条,其他97条。通过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文章83条。撰写政务公开相关信息1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化建设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明细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报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定期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专业力量建设还有差距。由于工作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导致专门工作力量动态变化,工作人员在培养周期内业务不熟、政策把握不准、考核体系指标理解不细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工作规范性上还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前瞻细致,导致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布形式不规范等情况。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区信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2年区信访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三)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提高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度。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持续抓好管理机制的长效运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加强规范性建设。结合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着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的规范,根据工作任务实际,适时调整相关设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临淄区信访局严格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关注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淄区信访局在区政务公开办指导,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持续提高工作成效,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临淄区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88条,其中业务工作110条、法规公文1条、政府会议1条、民生公益2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70条。通过“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文章48条。撰写政务公开相关信息15篇。(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做到及时、规范编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整合了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临淄信访)栏目的信息发布。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做好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链接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规定。按照要求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规范公开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重点突出;二是政务公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全面。

2.改进情况。下一步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区信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1年区信访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三)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形成政务公开推进合力。由区信访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

二是坚持原则,认真梳理公开事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我局自身特点,重点做到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做到定期公开,进一步完善各公开事项具体内容,确保目录标准、公开全面。

三是确保公开渠道到位。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重点依靠临淄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公众号、宣传视频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便民信息。

 

临淄区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1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临淄区信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  60)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政府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6(业务工作55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类47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7条。


1.部门文件信息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四)信息管理。2020年区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照目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发布到相应栏目。

(五)平台建设。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设置了业务工作”、“法规公文”、“政策解读”、“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六)监督保障。成立临淄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信访工作,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务公开宣传形式较少,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我局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探索建立更多生动有效的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学以致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向先进单位学习经验,不断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公布和更新工作动态,将信访动态传递给公众,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  60号)文件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政府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认真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  1号)要求,依据职能划分,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二)法定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条,微信平台发布29条。充分发挥“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号和“临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作用,全面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局属各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区信访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0533-7220362,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市民信访工作相关细则,明确工作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群众对工作人员解释不满意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解释,对分管领导解释不满意的,由主要领导进行解释。2019年区网上信访处理平台接收处理973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2019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立的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和意见建议。

(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区信访局未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号平台、“临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宣传力度,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将相关的政策解读、信访动态等信息传递给公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7220362)。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通过服务大厅LED屏、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政府各类信息,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0533-7220362,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8年,区信访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临淄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与群众沟通交流,解答人社政策,主动发布最新业务下沉情况,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办理人社业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挥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全面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信访相关的有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区信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信访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信访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18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为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

临淄区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15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维护与更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申请处理工作,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政府的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充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把关,对外宣传等外宣类工作由政工宣传与法规科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作了规范和统一,完善了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0533-7220362,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临淄》、“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与群众沟通交流,解答信访政策,主动发布最新业务下沉情况,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办理信访业务。

五、《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0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涉及我局的民生项目全部公开,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网站信访局信息公开版块、临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更全面地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更好的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17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为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的范围还需丰富;2、公开的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2、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信访信息公开工作。

 

临淄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428号区信访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电子邮箱:zblzxf@126.com)。

   一、概述

   2016年,临淄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征地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在临淄电视台、《今日临淄》等新闻媒体制定专刊专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有单位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业务工作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二是对于政务公开平台的利用有限,应加大利用范围,更群众更好的了解信访工作。

  (二)改进情况

   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11日至201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邮箱:zblzxf@123.com)

   一、概述

2015年,临淄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局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回应公众关切的有关事项,特别是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点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征地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在临淄电视台、《今日临淄》、掌上临淄等新闻媒体制定专刊专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利用民情诉达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和宣传栏、报刊架,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等内容。同时,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及时公开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同时利用其它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公布政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今日临淄》及局信息宣传栏上及时发布最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4年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区信访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电子邮箱:zblzxf@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信访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不断健全、充实和完善《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临淄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信访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

2013年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14-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区信访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电子邮箱:zblzxf@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信访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不断健全、充实和完善《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临淄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

2012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临淄区信访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电子邮箱:zblzxf@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局办公室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信访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不断健全、充实和完善《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目录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临淄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正确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临淄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临淄区信访局;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传真:0533-7220362;邮箱zblzxf@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临淄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临淄区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断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区信访局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定目标、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渠道作用。 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确定了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报送的经常性、连续性和均衡性。

    同时不断完善充实《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指导下不断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和上报政务信息。年内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培训,及时将获得的第一手信息经审核批准后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1、严格时间要求。急事、要事和突发性时间做到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2、严格内容要求。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的原则,着力反映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经验。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理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进行了严格的核实程序,做到了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力求准确。反映问题和情况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严格主题要求。上报信息务必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二)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

    1、设立信息宣传栏。公开信访工作法律程序、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信访工作权限、信访工作法律地位等内容。

    2、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了《临淄区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关主要职能等内容及时公开。

    3、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区信访局突出重点,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按照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主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访群众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领导名录及分工;公开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上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信访工作纪律等;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包括职业规范、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规定等;公开单位重要事项。包括涉及信访群众工作机关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正式施行,区信访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由于区信访局工作牵涉面广,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存在信息公开相对滞后的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今后,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当前群众工作、信访维稳、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政务活动各项工作中去,自觉把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履行好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1〕3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动态及时公开。201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信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公开办事指南,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信访局接访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二是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接访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谋划,并取得了工作实效,现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淄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首先在局班子成员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其次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区信访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区困难群众服务。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突出以人为本,借鉴兄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6号)以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9]1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成立了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对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三是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我局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职能、重大决策、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廉政规定、执法纪律、热线电话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信访事业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了国家、省、市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文件;公开办事指南,对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制成册在区信访局接访大厅进行公开公告,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公开了国家、省、市发布的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及展览信息等。

   2、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淄区政府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市民通过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印刷了网上信访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在接访大厅可免费查阅。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