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03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页面(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xzspfwj)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职责: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机构领导:本机关领导及分工。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4)权责任务清单:本机关权责清单、任务清单及边界清单。

2.政策法规

1)部门发文: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政策解读:本级业务重要政策解读。

4)其他:不能列入以上几类的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

1)专项规划:区专项规划、进展、完成情况的信息。

2)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

1)项目批准信息:投资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投资项目立项信息、投资项目统计信息。

2)项目施工信息: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信息。

5.民生公益

1)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审批情况。

2)公益事业: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情况。

6.财政信息

1)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2)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其他专项经费:其他没有列入上述主题的专项经费信息。

7.管理和服务公开

1)行政执法信息:事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公开,事后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公开等。

2)信用“双公示”。

3)优化服务: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事项划转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类办事指南、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

4)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工作动态等。

8.业务工作:各科室(组)业务工作动态。

9.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主动公开目录等。

10.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公开形式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2.临淄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lzxzspfwj)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齐都文化城6号馆;查档电话:0533-72207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接收渠道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77006

电子邮箱:lzqxzspfw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

1.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本指南实时更新。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1日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77006;电子邮箱:lzqxzspf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政务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95条,包含机构职能9条、政策文件2条、部门会议1条、重大建设项目11条、民生公益3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45条、业务工作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其他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依申请公开实现“全流程管理”。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的广度,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临淄审批服务”公众号关注人数4700余人,全年发布微信400条,阅读人次达2万人次以上;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内刊发表文章与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大众日报、山东商报等媒体持续做好沟通维护,全年共发表文章200余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信息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我局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且配备2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平时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69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行政审批服务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是部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多数仍然是文字为主,图表、图片、视频等形式偏少。三是对各科室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变动较大,专业培训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标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增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性、实效性逐步打造具有我局特色的政务公开平台

二是探索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用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等形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新模式

三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收到人大建议0件;收到政协提案0件

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通过“临淄审批服务”“临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800余条,阅读人次达4万以上;畅通政务公开渠道,通过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临淄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形式,定期与服务对象、企业群众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汇总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77003;电子邮箱:lzqxzspf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围绕业务建设、政策文件、监督保障等多个方面主动进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地开展,有力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

(一)2022年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65条,包含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9条、部门会议15条、规划计划1条、重大建设项目26条、民生公益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47条、业务工作3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其他5

(二)2022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充分利用多种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临淄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上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的广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局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且配备2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平时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69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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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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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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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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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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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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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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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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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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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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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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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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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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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行政审批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还需提升,信息公开载体服务水平还需提高,公开内容多以文字为主、形式比较单一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包括各处室政务公开联络人的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信息公开具体流程,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规范开设相关栏目,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发挥实体服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势,及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探索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等形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拓宽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收到人大建议0件;收到提案0件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强政务公开主阵地建设、多渠道宣传、“政务服务”面对面等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常态好做好“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对于各类公开事项按保密要求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并积极与区政府办公室对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公开模块及时更新,做好网站日常维护与更新;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采用率较高,并且在每一季度的政务公开评估中均取得前三名。二是利用好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临淄审批服务”、“临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临淄审批服务”视频号、抖音号的正面宣传、指引作用,及时发布各类办事指南、便民利企举措、政策解读等,一年内,共制作微信1000余条,阅读人次达20万人次以上,市局微信公众号采用我局信息80余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三是政务公开面对面,政务服务零距离。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临淄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定期与企业、办事群众、新闻媒体、专家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形成问题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反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4、2022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月28日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主动公开内容

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91条,包含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27条、部门会议15条、规划计划2条、重大建设项目33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民生公益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84条、业务工作60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其他31。

一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中的执法结果以及其他权力事项。

(执法结果截图)

二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更新公开。2021年公开发布批准服务信息33条,其中包含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指南15条。确保制定与公开同步出台、同步发布,确保群众有处可查,有处可问。

 

重大建设项目截图)

(二)2021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我局实际,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基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

二是综合依托“临淄审批服务”“临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监管,推进集约化建设,确保公开信息有质有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监督电话。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第三方测评活动,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和水平。对工作开展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策宣讲等途径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二是制定《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67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2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2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2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三是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收到人大建议0件;收到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21号提案,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85号提案,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86号提案,共3件提案。对所收到的提案建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临淄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信息收集、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本单位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推动全局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主动公开项目分解到具体科室,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结果等重点公开事项,明确公开要求、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准确、全面、透明公开。年内,开展专题培训2次,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二是做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通过“政务公开专栏”、“临淄审批服务”“临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12345”民生热线,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宣传政务事项,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广泛设置信息公示、办事指南栏,在线上平台、线下窗口的双重保障下,对政务服务信息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第一时间回应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政务服务热点问题。三是畅通密切联系群众通道。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了政府信息申请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及时征集、回应群众对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诉求,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引导群众准确了解相关条例规定、依法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年内,答复依申请公开3次。

4、2021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月18日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全面梳理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xzspfwj)下载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邮编:255400;联系电话:0533-7177006;电子邮箱:lzqxzspf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以高效政务公开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2020年主动公开内容

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41条,包含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10条、部门会议13条、规划计划4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公共资源配置11条、民生公益4条、脱贫攻坚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0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49条、业务工作96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其他18。(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政策文件”公开情况截图)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公开情况截图)

(“优化服务办事指南”公开情况截图)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公开情况截图)

(“业务工作”公开情况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24号提案,共1件提案。对所收到的提案建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内容,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该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局办公室及时汇总公开信息并对照目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及时发布到相应栏目。

(五)平台建设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设置了“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业务工作”“政策解读”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六)监督保障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审批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示公开。工作考核方面,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整改。社会评议方面,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走访、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广泛听取各部门、人大、政协及办事群众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抓实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方面,全年未出现舆情及文件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91

107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原因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到广泛认可,但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事项及各类办事信息公开需求日益迫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工作标准、工作专业性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改进措施

一是用好新平台。做好新平台各主动公开栏目建设及内容发布。抓好各类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在做好各项保密审查的前提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和日常工作指导交流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针对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人和公开时限,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5日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审批服务重点工作,通过服务大厅LED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把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成立由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影响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服务大厅LED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68条,全面推进行政审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局属各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五)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六)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度收到政协提案2个,均按时办理和答复,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511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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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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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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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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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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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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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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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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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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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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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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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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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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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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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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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电视频道的宣传力度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各类信息,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特此报告。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3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