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与临淄区辖区内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同时对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现予以公布。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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