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临淄医保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07

       《临淄医保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临淄医保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临淄医保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页面(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ylbzj)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职责: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部门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4.业务工作

    本机关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案例分析等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等。

    6.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的事项类别、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出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提案建议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8.医疗救助

    及时发布医疗救助标准、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等基本数据。

    9.其他

    我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公开形式

    临淄医保分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本单位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ylbzj。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28116

    传   真:0533-7228116 

    电子邮箱:sylbzjl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办公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2024年3月07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联系(地址: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8116;邮箱:sylbzjl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医疗保障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条。其中业务工作2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1条,民生公益10条,社会救助17条、医疗卫生10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流程等制度。积极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单位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不断丰富门户网站内容,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是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各科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公开数据,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三是积极与上级政务公开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政务公开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不断发展中提高,但在日常监督、公开内容的实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扩展。

(二)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协提案5件,人大建议0件,按期答复完成并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积极主动公开每季度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及基金收支情况;每月医疗救助情况;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录等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做好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持续抓好管理机制的长效运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报告按照《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联系(地址:临淄大道728号;邮编:255400;电话:7228116;邮箱:sylbzjl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围绕业务建设、政策文件、监督保障等多个方面,主动进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依法、及时、高效地开展,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业务工作5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2条,民生公益9条,社会救助10条、医疗卫生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把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应公开的,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发布到相应栏目,推动公开比例持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融公开”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不断丰富门户网站内容,提高门户网站建设质量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我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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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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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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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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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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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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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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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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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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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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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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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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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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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不断发展中提高,但在日常监督、公开内容的实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规范、积极、高效完成各项公开工作。

(二)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多请示、多汇报、多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认识和重视程度,做到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三是理顺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所属栏目,做到各栏目政务信息均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临淄医保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协提案1件,人大建议0件,按期答复完成并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暂无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淄医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5条。其中业务工作6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会议3条,民生公益13条,社会救助14条、医疗卫生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査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科室。制定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办公室归口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和流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监督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和安全性。针对短板问题查缺补漏,有的放矢,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二是建立局政务公开考核通报机制,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季度考核情况通报,积极在单位内部开展问题自查,明确责任并限期整改。三是结合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畅通意见征集渠道,通过走访调研、政策宣讲、面对面交流、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未发生信息舆情或泄密事件等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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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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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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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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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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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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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系统认识,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不高问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培训,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传帮带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素养。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问题,建立奖惩机制,定期通报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评先树优考核内容。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思路、新方法,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以此带动了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临淄医保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0件,按期答复完成并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临淄医保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医保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148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1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按期答复完成并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局信息公开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局办公室进行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我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监督保障。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监督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监督审查机制,规范保密监督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明确工作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工作考核方面,建立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办法,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季度政务公开情况通报,按时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社会评议方面,结合全区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政策宣讲、业务办理回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布专门电话及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责任追究方面,2020年信息公开方面未出现信息舆情或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临淄医保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工作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不高下一步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单一,信息量少。下一步需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公开效能。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下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医保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