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事项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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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345Y/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
医疗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资格认定
二、服务内容
对申请救助对象资格认定
三、办理依据、办理要求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
(二)办理要求
符合医疗救助对象资格
四、所需材料
临淄区医疗救助审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费支出凭证、报销结算单据、个人提供银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五、工作流程(服务流程)
(1)申请、审核。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取证调查,核实后经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张榜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填写《临淄区医疗救助申请表》盖社区、村(居)公章,报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复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在基层解决问题。
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临淄区医疗救助审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费支出凭证、报销结算单据、个人提供银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2)复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临淄医保分局审批。
(3)审批。临淄医保分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对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六、工作地点
所属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七、工作时间及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即时受理
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否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斌 职务:机关支部副书记
联系方式:0533-7216879
事业单位可根据公益服务事项具体情况调整结构和内容,让服务对象明白提供哪项服务,服务内容是什么,为什么服务,怎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