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 字号:
  • |
  • 打印

     2019年,住建局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立足本职,科学谋划,勇于创新,善做善成,不断推动全局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局系统明确了局法规科总牵头,各科室支持配合的法治工作网络构架,为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抓好谋篇布局。为深入推进法治住建建设,努力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年初我们制定了《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2019年执法检查计划》,从加强法治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并逐项推进,狠抓落实。
  二、措施到位,氛围浓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将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开展法治学习活动,建立了学法制度,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及《宪法》、《建筑法》等,突出学习实效,并聘请了法律顾问定期组织培训。
    2、执法人员学法到位。将学法情况作为办理执法证的重要依据,要求局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法制学习培训,学习不到位的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集中学习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法律适用行为、规范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申请执行行为、规范法制审核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等方面问题,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系统学习。今年三月份,我科与法制局积极协调,及时为全局共10人办理了两年年审换证工作;四月份,为我局6人进行了四年年审培训、考试、换证工作;七月份,为我局1人新申领了执法证,并在8月份参加了全区组织的培训,确保了全局人员能够持合法证件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三、机制完善,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
  1、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对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单位、人员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单位、人员一律不予申办执法证,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换发或新办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规范、合法;对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人岗对应”的原则,为新考入行政执法人员申办了执法证,其余不具备条件人员一律不予申办。目前我局具有执法者人员52名。
   2、从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制定了《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管理若干规定》,对我局行政执法职责划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决定、处罚等具体程序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执法单位、科室必须按程序规范执行到位,且做好痕迹记录。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三级”审核机制,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执法单位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三是积极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区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25个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对象等,并结合抽查事项拟定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已全面推行。
   3、从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将行政执法案卷审查管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在立案程序中即时对行政处罚案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的笔录制作不规范、证据不全等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极大了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二是定期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意见,并督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积极与上级法制单位及案件接收处罚单位进行沟通,加强协作,确保案件及时迅速处理
   1、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法规科、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对接,对本单位难以界定的执法事项,请示上级法制单位,今年6月区司法局专门就我局提请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是否符合“一事不二罚”界定问题召开了由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单执法单位共同参与的研讨会,对我局执法处罚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便于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积极与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对接,多次到执法局就案件移交程序、卷宗材料准备、试用法律条款等情况进行对接,理顺了移交、反馈程序,使我局移交程序更加顺畅。“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工作
    2、积极与区编办等单位对接,以现有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依托,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本着“拆无可拆、分无可分”的原则,结合事项环节流程和申请材料,将每个事项拆分成具有充分可操作性的办理项,再通过优流程、减环节等措施将办理项全部转为“一次办好”事项,形成“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让群众在办事中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快捷,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进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提升,可以做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五、决策科学,重点突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我局印发《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任务,并全力抓好落实。一是严格界定审查范围。认真对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区分,将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二是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制定了《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遵循合法合理、权责一致、诚实信用、高效快捷和协调配合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代拟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第一时间在局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群众可以在网站上查阅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并可就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或指出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推行行政执法网络化。根据市法制办、区法制局要求,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通过淄博市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办理。我局继续按照要求,将处罚案件从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告知、处罚到结案严格登记。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局直属各单位也普遍配备了法律顾问。坚持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党委办公会、行政执法讨论会议等,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大执行决定前,均事先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托住建局政务网站,围绕住建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公布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全面、及时展示法制建设的成果和在依法决策、公正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显著成效。二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建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局属科室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五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