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东猪龙河、范阳河、乌河等3条河流的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58B/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机构: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东猪龙河、范阳河、乌河等3条河流的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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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淄博市东猪龙河等3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水流登记单元,分别是:东猪龙河,流经经开区、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范阳河,流经博山区、淄川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周村区乌河,流经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河流结合河道管理范围线、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级直接组织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做好通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公告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区(县)名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67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区(县)名单

序号

预划登记单元名称

涉及区(县)

1

东猪龙河

经开区、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

2

范阳河

博山区、淄川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周村区

3

乌河

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