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东猪龙河、范阳河、乌河等3条河流的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0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淄博市东猪龙河等3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水流登记单元,分别是:东猪龙河,流经经开区、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范阳河,流经博山区、淄川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周村区;乌河,流经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河流结合河道管理范围线、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级直接组织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做好通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公告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区(县)名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区(县)名单
序号 |
预划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区(县) |
1 |
东猪龙河 |
经开区、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 |
2 |
范阳河 |
博山区、淄川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周村区 |
3 |
乌河 |
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