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1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专栏(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zrzyj/)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54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专项计划等。

(四)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不动产登记结果;土地供应结果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进度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专栏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zrzyj);

(2)“临淄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3)现场查阅: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雪宫路354号)403室现场查阅,开放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3-7180494。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区自然资源局409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9015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临淄区自然资源局409室。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临淄区自然资源局409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7190156

3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linzi.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33-7190156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0494

传真:0533-715125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54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90156

传真:0533-7151259

电子邮箱:lzgtfjjcs@zb.shandong.cn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54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90156;电子邮箱:lzgtfjjc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关切,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0余条;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信息180余条;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信息90余条。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同比增长20.4%,除结转下一年办理外,剩余部分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并留存归档。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作保密审查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23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案件均以原告撤诉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校对,保证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及时,确保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内共发布信息1300余条;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底,局微信公众号“临淄自然资源”关注人数1600余人,共发布317条内容,其中原创信息153条,原创视频6条,为用户提供最新的自然资源咨询、行业动态,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内容,让群众了解、关注、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领导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28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0

0

0

0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6

0

0

0

0

0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相比,仍有不足。一是对待政务公开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没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不足、个别政策文件解读内容空乏,缺乏深度、细致的解读,解读方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心关切的领域,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科室、有关单位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避免遗漏信息、不实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二拓宽宣传深度提升宣传质量。与时俱进加大政务公开新媒体公开力度,与传统宣传方式相辅相成,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的业务谁解读”等原则,利用图片、图表、数据、实例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解读材料的可读性、生动性、传播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做好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提案建议按时答复。2023年度共办理建议7件,提案4件。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保证栏目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轮岗轮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三是保障政务公开时效。通过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在部署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具体要求并督导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起,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54号;邮政编码:255400;电话:0533-7190156;邮箱:lzgtfjjc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导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地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也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0余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法规公文类2条、政府会议类10条、规划计划类8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条、民生公益类11条、财政信息5条、公共资源配置类30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5条、公共监管类6条、业务工作类5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3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0余条;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信息130余条;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目前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当面为主,邮寄及网络申请为辅,方便申请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接收公民和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按时办54件,对收到的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认真办理并留存归档。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作保密审查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22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内共发布信息440余条;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年内“临淄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府信息140余条。传统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公众号相互补充的公开方式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落实。

1、区政府网站业务信息截图

2、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截图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小组成员名单,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8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1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5

0

0

0

0

5

(七)总计

43

6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不够,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细化,重点信息不突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政策解读的力度不足,形式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的及时性。

2.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业务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3.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尽可能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及形式,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全面性、详尽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件。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围绕部门职责,主动公开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数量信息、矿山治理、国土绿化等重点领域民生信息。主动公开执法人员名单、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统计表等行政执法信息,有力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双公示”有关工作,及时发布2022年度《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及时制定并公布年度抽查计划,发布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结果信息17条。

4.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重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并通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0余条;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信息260余条;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信息80余条。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由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上传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办业务科室负责专人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650余条。

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微信公众号。通过临淄自然资源公众号,发布信息140余条。

2.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截图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目前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当面为主,邮寄及网络申请为辅,多种方式方便申请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申请政府信息。2021年度接收公民和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按时办结61件,对收到的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认真办理并留存归档。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作保密审查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21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设立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在“临淄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 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掌握不准确,存在误解,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覆盖不够;三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严格人员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2.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多媒体、自媒体、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可利用开展答疑小课堂等形式主动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我局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2021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3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3件。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围绕部门职责职能,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数量信息、矿山治理、国土绿化等重点民生工作。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有力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工作,发布《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结果信息18条。

4.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及其他仍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情况、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局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3-7190156。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并通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组建了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由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上传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办业务科室负责专人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500余条。

图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微信公众号。通过“临淄自然资源”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

图2.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截图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依规推进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受理流程、公开时限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认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0年度接收公民和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全部按时答复并留存归档。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量2件,其中未开庭1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数量1件,其中未审结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

应区政府要求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信息中心、法规科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作保密审查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20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认识,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等各类信息,做好依法释明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252

2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9

-116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2

2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698.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1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1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市局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情况、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临淄区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局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3-7190156。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于2019年1月15日,成立之初及时组建了由局长任组长,全体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0余条,2018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余条。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由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上传《临淄区人民政府》网、主办业务科室负责专人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220余条。


图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2)微信公众号。通过“临淄自然资源”公众号,发布信息150余条。


图2.微信公众号工作信息截图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依规推进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受理流程、公开时限等,确保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认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9年度接收公民和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全部按时答复并留存归档。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量6件,其中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

应区政府要求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信息中心、法规科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制作保密审查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 2019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8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认识,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等各类信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增3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增124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减18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330.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1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3





1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0






6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130





1

1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6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管理体系。年初,召开局办公会议系统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重点、精准发力;每半年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破解难题、整体推进。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千分制考核体系,分条逐项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把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具体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和网站安全管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力度,严格信息审核,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畅通监督渠道。坚持传统手段和现代媒体相结合,借助新闻媒体、移动通讯、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大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秉持“走下去、请上来”的原则,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临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9-03-01

2018年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自然资源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原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临淄分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工作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2018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一是依据规划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确定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及补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和公开公示效果。同时,加强与淄博市政府网、临淄区政府网、临淄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扩大了规划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严格追究问责,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对信息公开工作不负责的相关人员实行严格问责,有效地保证了我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淄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如下:

组长:丛洪胜

副组长:高云波、高元

组员:王娟、李东波、齐博、商墩涛、赵兹龙

依据市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分局建立出台《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文件明确相应工作制度。(详见附件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02 条,其中批前公示402条,批后公布402条。现场树立公示牌46块。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已回复8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在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gtj.zibo.gov.cn/)主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其中,批后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95件次,批后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6件次,批后公示选址意见书27件次,批后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件次,批后公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件次,共计402件次。批前公示项目402个。

受理申请的数量8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及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0件,信函8件。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规划行政许可、规划行政审批项目、总体规划成果、专项规划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等。申请人为行政机关、公民。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信函或当面告知等方式全部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机关对于在网站进行公开、提供A4幅面、A3幅面3页以下(含3页)的政府信息不收费,A3幅面3页以上及蓝图复制等政府信息复制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方面,2018年收到对规划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申请中所申请信息不存在的量大,在人员并不充足的情况下增加了工作量。

部分申请人从未知渠道获取我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已持有该文件的复制品)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受理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对2018年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案件的梳理,寻找是否有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可能减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量。

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受理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利用档案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按规定及时移交规划许可档案。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附件1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局长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察科负责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科室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效能告诫;对不认真实行信息公开或在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审议制度

    各科室科长对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议,提出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公开;需上报区政府或市局的,应经区政府或市局批准后方能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议,要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议中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制度

     分局监察科对局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并组织评议,不定期地召集各科室评议代表,并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对公开内容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相关科室进行认真整改。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制度

     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规划网站、信箱,不定期征求和听取建设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备案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档案,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办备案并整理归档。办公室对局信息公开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向市局上报一次有关情况。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20181月1日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8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2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万元

0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单位负责人:丛洪胜           审核人:高云波                  填报人:商墩涛
联系电话:0533-7175301                                    填报日期:20193月 

 

 

 

 

 

 

 

 

 


2017年度临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8-03-21

2017年临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临淄分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工作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2017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一是依据市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确定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及补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和公开公示效果。同时,加强与淄博市政府网、临淄区政府网、临淄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扩大了规划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严格追究问责,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对信息公开工作不负责的相关人员实行严格问责,有效地保证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淄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如下:

组长:丛洪胜

副组长:高云波、高元

组员:王娟、李东波、齐博、商墩涛、赵兹龙

依据市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分局建立出台《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文件明确相应工作制度。(详见附件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5条,其中批前公示46条,批后公布319条。现场树立公示牌43块。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5件,已回复25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在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zbgh.gov.cn/lzfj/)主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其中,批后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7件次,批后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2件次,批后公示选址意见书24件次,批后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件次,批后公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件次,共计319件次。批前公示项目46个。

受理申请的数量25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及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1件,信函14件。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规划行政许可、规划行政审批项目、总体规划成果、专项规划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等。申请人为行政机关、公民。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2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信函或当面告知等方式全部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机关对于在网站进行公开、提供A4幅面、A3幅面3页以下(含3页)的政府信息不收费,A3幅面3页以上及蓝图复制等政府信息复制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方面,2017年收到对规划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申请中所申请信息不存在的量大,在人员并不充足的情况下增加了工作量。

部分申请人从未知渠道获取我局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已持有该文件的复制品)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受理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对2017年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案件的梳理,寻找是否有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可能减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量。

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受理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利用档案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按规定及时移交规划许可档案。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局长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察科负责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科室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效能告诫;对不认真实行信息公开或在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审议制度

    各科室科长对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议,提出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公开;需上报区政府或市局的,应经区政府或市局批准后方能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议,要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议中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制度

     分局监察科对局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并组织评议,不定期地召集各科室评议代表,并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对公开内容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相关科室进行认真整改。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制度

     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规划网站、信箱,不定期征求和听取建设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备案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档案,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办备案并整理归档。办公室对局信息公开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向市局上报一次有关情况。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20171月1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5

     1.当面申请数

1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1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5

     1.按时办结数

2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1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万元

0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单位负责人:丛洪胜           审核人:高                    填报人:赵兹龙
联系电话:0533-7175303                                     填报日期:20183月1

 


2016年度临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7-03-10

2016年临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临淄分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工作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2016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一是依据市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确定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及补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和公开公示效果。同时,加强与淄博市政府网、临淄区政府网、临淄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扩大了规划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四是严格追究问责,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中,对信息公开工作不负责的相关人员实行严格问责,有效地保证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淄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如下:

组长:丛洪胜

副组长:高云波、高元

组员:李东波、王娟、王翠翠、齐博

依据市局下发的《淄博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分局建立出台《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文件明确相应工作制度。(详见附件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50条,其中批前公示154条,批后公布196条。现场树立公示牌30块。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回复13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在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zbgh.gov.cn/lzfj/)主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其中,批后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0件次,批后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次,批后公示选址意见书30件次,批后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件次,批后公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件次,共计182件次。批前公示项目154个。

受理申请的数量1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及信函申请,其中当面申请4件,信函9件。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规划行政许可、规划行政审批项目、总体规划成果、专项规划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等。申请人为行政机关、公民。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信函或当面告知等方式全部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本机关对于在网站进行公开、提供A4幅面、A3幅面3页以下(含3页)的政府信息不收费,A3幅面3页以上及蓝图复制等政府信息复制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方面,2016年收到对规划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申请中所申请信息不存在的量大,在人员并不充足的情况下增加了工作量。

  部分申请人从未知渠道获取我局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已持有该文件的复制品)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受理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对2016年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案件的梳理,寻找是否有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可能减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量。

  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受理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利用档案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按规定及时移交规划许可档案。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1、《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局长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察科负责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科室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效能告诫;对不认真实行信息公开或在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行政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审议制度
  各科室科长对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议,提出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公开;需上报区政府或市局的,应经区政府或市局批准后方能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议,要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议中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制度
  分局监察科对局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并组织评议,不定期地召集各科室评议代表,并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对公开内容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相关科室进行认真整改。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制度
  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规划网站、信箱,不定期征求和听取建设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备案制度
  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档案,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办备案并整理归档。办公室对局信息公开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向市局上报一次有关情况。

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

2016年1月1日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9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