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执行措施与监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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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58B/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
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中我局的工作职责是依法办理供地手续。政策依据为《划拨用地目录》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程序:由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提供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立项备案、环评批复等前置资料。对非营利性幼儿园用地,代市局编制一书一方案(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表);报经区政府批准后,下发划拨决定书和用地批复文件。对盈利性幼儿园用地,代市局编制协议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下发用地批复文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