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标题: 朱台镇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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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0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朱台镇政府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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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

一、朱台镇农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新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和指示;

2.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

3.负责农田林网、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4.负责全镇畜牧业生产和重大免疫防控;

5.负责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推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6.负责全镇农用机械的管理、调度、年检等工作;

7.做好农业、农村信息的收集和汇报工作,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突发事件,发展农村新型沼气能源促进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

8.巩固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抓好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好农村收益分配统计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9.负责全镇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10.负责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

二、服务事项:

1.农业生产技术指导;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与管护;

3.农业新技术推广;    4.科技培训

5.粮食生产统一供种  6.测土配方施肥

7.新农村建设        8.林业绿化

9.农田水利建设      10.畜牧养殖

11.农村新能源建设   12.合作社(协会)管理

13.农村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

三、联系电话:0533-7780023

四、办公地址:

朱台镇人民政府一楼115

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经管站办公室

 

【教科文委】

    一、工作职责

对年度生育计划,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奖励扶助、公益金救助范围,病残儿、不孕不育鉴定、有奖举报办法等按时公开;一孩《服务手册》及时办理,二孩《生育证》5日后递交区人口计生局;认真落实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积极培训农村文娱骨干,抓好各类文化体育群众协会组织,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二、工作地点:

朱台镇文化站

 

【疫情防控办公室】

    一、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负责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老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地点:

   朱台镇政府323房间

    三、联系电话:0533-7783007

 

【社事委】 

一、朱台镇社事委办公室职责

    (一)劳动保障办公室职责:

1.劳动力资源管理。负责本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失业人员基础情况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做好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和管理。

2.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做好求职登记和空岗登记,依靠居委会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个性化、跟踪式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根据用工需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工作。

3.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对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职业指导,采集求职培训意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统计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增减情况;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了解失业人员生活状况,组织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4.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助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5.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村办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

6.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有创业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政策咨询、开业计划指导,协助创业者办理开业登记手续。

7.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部署,要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关系和基本信息库;依托社区(村委会)掌握退休人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检查,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帮助死亡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及时反映退休人员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功能,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文化健身活动。

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缴发放工作。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经办本辖区内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事务,其职责是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农保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上报各村保险费的汇集、上缴和审核的有关表册,负责初审养老金领取、转移和退保的资格,办理申报和发放的有关手续。

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区医疗保险处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要求,指导城镇居民办理、使用医疗保险,及时缴纳保费。

10.承办区劳动保障局、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政办公室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各村、社区单位经常性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3.负责本镇社会救济工作;制定社会困难户等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负责本镇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

5.负责本镇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为生活困难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6.制定本镇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为空巢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工作。依托镇敬老院抓好残疾人托养和社会代养工作。

8.负责社区建设工作,调查了解社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制订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9.主管本镇社团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本镇社团登记和年度申报工作。

10.负责本镇殡葬管理、孤儿遣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老龄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为六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

12.承办区民政局、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事项:

 (一)劳动保障服务事项: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及养老金发放工作

2.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4.居民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5.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工作

6.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7.职登记和用工登记

8.劳动监察投诉和劳动争议受理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民政法律法规咨询、宣传。

2.基层政权建设类:

1)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2)村委会换届选举和制度建设工作。

 (三)社会救助类:

1.‍救灾、救济、捐赠扶贫管理工作;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3.五保供养和弱势群体管理工作。

 (四)优抚安置类:

1.优抚经费发放管理工作;

2.优抚对象管理工作;

3.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工作。

 (五)事务管理类: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2.行政区划勘定工作;

3.地名、证牌登记工作;

4.殡葬管理工作。

(六)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

1.残疾证办理工作;

2.残疾人需求工作。

 (七)老龄工作:

1.老年证办理工作;

2.长寿补助办理发放工作。

三、办公地点:朱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四、联系电话:0533—7780029

 

【建环土地委】 

一、朱台镇建环委下设城镇建设管理站、城管中队、环卫所矿管办等部门,其职责如下: 

 城镇建设管理站:负责全镇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村庄规划、道路建设施工等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全镇的路域综合治理,小城镇范围内的城镇管理工作。 

环卫所:负责全镇的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二、工作地址及电话 

      址: 镇政府119房间

联系电话:77800266291517

 

 【经贸委】

一、朱台镇经贸委下设安监站、统计所、节能减排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消防站、工会、环保一中队、质检工作站等部门,其职责如下:

安监站: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安全业务咨询及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统计所:负责企业统计、日常报表工作;

消防站:负责全镇消防工作;

环保中队: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工作;

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全镇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节能减排;

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工业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业区的日常管理、经济发展规划;

质检工作站:协调区质检分局抓好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会:负责全镇的工会工作。

二、工作地址

朱台镇人民政府四楼413室(负责环保工作)

朱台镇人民政府四楼415室(负责安监工作)

朱台镇人民政府四楼417室(负责统计工作)

 

 【武装部办公室】

一、武装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省、市党委、军镇有关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我镇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我镇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

4.参与本镇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电话:0533—7780391

三、单位地址: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政协办公室】 

一、政协临淄区委员会朱台镇工作室职责

1.在党委的领导和区政协的指导下,按照上级政协有关会议和决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所辖各级政协委员,完成本镇党委和区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了解和征集社情民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工作。

4.就本镇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向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听取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协助党委认真做好三胞回乡探亲的接待和民族、宗教等工作,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6.负责征集委员提案和检查督促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对重要提案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7.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每年开展1-2次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并向党委和区政协写出有价值的书面报告。

8.加强与各地、各单位的横向联系。采用互通信息、外引内联、牵线搭桥等方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联合协作,为发展经济献计出力。

9.完成区政协交办的文史资料征集任务,不定期向区政协报送信息。

二、服务事项

1.社会各界关系协调

2.三胞、民族、宗教管理

3.征集委员的调研、视察提案

4.文史资料征集

三、联系电话:0533-7780391

四、单位地址:朱台镇人民政府二楼213

 

【人大办公室】

一、办公室职责

1)制定人大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区、镇人民代表开展活动,联系选民和开展视察活动。 

3)负责组织人民代表对基层站所的工作进行评议。 

4)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议案及提议、批评和意见。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区、镇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6)加强与周边县、镇人大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二、联系电话:7785391 

三、地   址:朱台镇人民政府三楼321

 

【党建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

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农村村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

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做好村级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联系电话:7780996

三、办公地址:朱台镇人民政府二楼西211

 

【党政办】

一、朱台镇党政办公室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全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主要职责是: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应急、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督查和监督工作;

负责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工作;

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配合协调工青妇等工作;

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电话:0533-7780391      电话传真:0533-7780391 

三、单位地址:镇政府办公楼二楼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