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编制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lzqzxqyfzzx)上查阅本《指南》。  

一、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

1.机构概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机构领导:本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镇街部门公文

主要包括:

1.与中心职责相关的公文;

2.以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

    (五)其他

    中心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 公开形式

    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lzqzxqyfzzx

 

    ● 公开时限

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 申请受理渠道(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渠道供申请人选择):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单位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临淄区人民政府(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开通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处理

    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180479

 传    真:0533-7182698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18047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0条,包括包括业务工作、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单位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编制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标准化目录》《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维护与更新,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网上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网站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三是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本报告由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成立。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的指示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公开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相宪民同志分管政府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对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法定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范围要求,本单位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均为网站公开信息。

 加强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实效,真正做到解读材料与上级政策文件同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通过区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形式,对中心部门公文、业务工作等进行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1.公开平台。本单位通过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98条。

 2.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本单位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负责中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分管领导相宪民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现有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推进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

(五)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本单位不承担此项工作内容。

 (六)建议提案情况。2019年本中心无任何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方面.

    2020年,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单位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8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0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具体推进步骤等。制定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配备专人负责,做到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开展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了我局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2018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不属于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未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网上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网站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三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9年3月22日

 

 

 

2017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具体推进步骤等。制定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配备专人负责,做到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开展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了我局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2017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不属于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未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8年3月27日

 

 

2016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具体推进步骤等。制定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配备专人负责,做到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开展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了我局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2016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不属于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未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工作要点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推进办事公开,梳理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并在部门网站公开。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了临淄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完成了中小企业山东临淄网的升级改版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科室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二要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全面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用性。三要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7年3月7日



2015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孙英波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贾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具体推进步骤等。制定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配备专人负责,做到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开展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了我局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2015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不属于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未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了临淄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完成了中小企业山东临淄网的升级改版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网上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网站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三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6年2月4日

 

2014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2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及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二)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1.制定并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2.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我局在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公布了我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各科室的概况和主要职责、财务预算计划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3.规范公开承诺制度。向社会承诺: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②办事公开,增加透明度;③热情接待,提供详尽咨询服务。

4.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

(二)财政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4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七、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以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业务水平。

(二)认真整理总结,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提高公开工作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5年1月20日

 



2013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9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认真推行政务公开,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企业、群众的满意程度,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我局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局党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管理,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

1.制定并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2.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在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我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各科、室的概况和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公开财务预算计划,公开了我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

3.规范公开承诺制度。向社会承诺: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②办事公开,增加透明度;③热情接待,提供详尽咨询服务。

4.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包括机关考勤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明确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2014年3月19日

 

 

2012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30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区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认真推行政务公开,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企业、群众的满意程度,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我局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局党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管理,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
    1.制定并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为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2.在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我局各科、室的概况和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公开了我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
    3.我局为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向社会承诺: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②办事公开,增加透明度;③热情接待,提供详尽咨询服务。
    4.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包括机关考勤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明确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2011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2011年,临淄区中小企业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认真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开展工作。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作用,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行政能力的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了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
(二)其他类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责任不明确,信息公开缺乏连贯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公开不及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向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0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0

  2010年,临淄区中小企业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1〕1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局政务公开栏、区内有关新闻媒体、区人事局人才网站的作用,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行政能力的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了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为机构概况等10条。
   (二)其他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09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0

  2009年,临淄区中小企业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信办发〔2010〕1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局政务公开栏、区内有关新闻媒体、区人事局人才网站的作用,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行政能力的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了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为机构概况等10条。
    (二)其他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卫生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0年3月30日

2008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7

  2008年,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政策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局政务公开栏的作用,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行政能力的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了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分别是
   (一)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
   (二)其他类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事件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连贯性,责任不明确。
    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