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淄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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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办公会议
第56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1月4日召开。 研究: 1.政府工作报告、人代会财政工作报告、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代会计划工作报告; 2.关闭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司金召铁矿等方面工作。 第57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1月31日召开。 研究: 1.人事任免; 2.选拔第四批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全区经济工作暨招商引资大会筹备等方面工作。 第58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2月23日召开。 研究: 1.2015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 2.全区安全生产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筹备; 3.2016年度全区生态临淄建设暨绿动力提升工作会议筹备等方面工作。 第59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4月13日召开。 研究: 1.金岭回族镇村庄搬迁拟选址方案; 2.临淄区推动“二次创业、科学发展”人才支撑计划; 3.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办法; 4.人事任免; 5.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6.临淄区专利发展资助和奖励办法; 7.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8.四个文化产业项目; 9.临淄区81890民生热线疑难复杂事项办理办法; 10.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项目对接服务管理办法等方面工作。 第60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5月9日召开。 研究: 1.低丘缓坡未利用地试点项目区土地平整工作; 2.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第61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6月8日召开。 研究: 1.近期部分违法建设项目处理; 2.城镇直饮矿泉水项目; 3.进一步加强禁毒; 4.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5.临淄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奖励办法; 6.推广洁净型煤兰炭和节能炉具; 7.尽快解决当前三个环境问题; 8.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 9.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方面工作。 第62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6月24日召开。 研究: 1.辛店街道办事处所辖城南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临淄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 2.第十三届齐文化节临淄区活动; 3.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方面工作。 第63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8月10日召开。 研究: 1.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 2.临淄区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 3.金山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 4.人事任免; 5.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6.调整全区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 7.上半年安全生产; 8.临淄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9.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暂行规定; 10.引入困难居民商业补充保险,健全全区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等方面工作并安排部署当前工作,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精神。 第64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8月29日召开。 研究: 1.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运作情况; 2.第十三届齐文化节临淄区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筹备工作 。 第65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9月22日召开。 研究: 1.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2.“2016院士专家进临淄”活动筹备; 3.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增设临淄北站建设出资协议等方面工作并安排部署当前工作。 第66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10月31日召开。 研究: 1.加强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2.给予临淄热电厂贴息扶持资金; 3.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4.减免文馨苑小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临淄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6.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临淄区人民政府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 第67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12月5日召开。 研究: 1.人事任免; 2.即时控违执法队伍运行管理; 3.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运作的四个项目; 4.全区化工生产企业“三评级一评价”等方面工作。 第68次 白平和区长主持, 2016年12月28日召开。 研究: 1.区公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运作的五个项目; 2.接收齐鲁石化分公司临淄社区供水资产和职能; 3.表彰奖励2016年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4.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文化活动安排; 5.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审核公告等方面工作。 (胡冰)
政府决策与工作部署
【临政发文件目录】 2月3日 临政发〔2016〕1号 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 2月3日临政发〔2016〕2号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 2月3日临政发〔2016〕3号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月3日临政发〔2016〕4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4月9日临政发〔2016〕5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4月25日临政发〔2016〕6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6月27日临政发〔2016〕7号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7月14日 临政发〔2016〕8号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12月12日临政发〔2016〕9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2月12日临政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2月21日临政发〔2016〕11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康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临政字文件部分目录】 1月25日 临政字〔2016〕9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月29日临政字〔2016〕27号 关于印发《全区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月8日临政字〔2016〕30号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3月11日临政字〔2016〕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烧烤经营业管理的意见。 4月11日临政字〔2016〕49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4月15日临政字〔2016〕5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专利发展自主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4月21日 临政字〔2016〕55号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4月21日临政字〔2016〕57号 关于规范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和调整行政审批中心服务事项等工作的通知 。 5月20日临政字〔2016〕75号 建立安全生产异地执法处罚“双罚”工作机制的通知。 5月20日临政字〔2016〕76号 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6月12日临政字〔2016〕84号 关于解决学校大班额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6月30日临政字〔2016〕119号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临淄区2016年度第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7月4日临政字〔2016〕98号 关于临淄区排水管网系统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7月12日临政字〔2016〕101号 关于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7月28日临政字〔2016〕106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办法》的通知。 8月16日临政字〔2016〕115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月16日临政字〔2016〕116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8月31日临政字〔2016〕128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9月5日临政字〔2016〕127号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取消一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9月29日临政字〔2016〕142号 关于辛店街道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12月22日 临政字〔2016〕215号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临淄区徐姚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有关问题的决定。 12月22日临政字〔2016〕216号 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金山镇冯家、南于家等六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12月22日临政字〔2016〕218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临淄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2月22日 临政字〔2016〕225号 关于山东省少儿齐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临政办发文件目录】 2月26日 临政办发〔201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度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 3月31日临政办发〔2016〕2号关于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月8日 临政办发〔2016〕3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规则》的通知。 8月23日临政办发〔2016〕4号关于印发《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9月19日临政办发〔2016〕5号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11月28日临政办发〔2016〕6号 关于印发《临淄城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1月15日临政办发〔2016〕7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12月6日 临政办发〔2016〕8号 关于加强全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 12月6日 临政办发〔2016〕9号 关于成立临淄区翻译人才库的通知。 12月21日 临政办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12月30日 临政办发〔2016〕11号 关于加强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12月30日 临政办发〔2016〕1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 【临政办字文件部分目录】 1月14日 临政办字〔2016〕1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1月19日 临政办字〔2016〕2号 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1月26日 临政办字〔2016〕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空区充填治理工作的通知 1月28日 临政办字〔2016〕5号 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月2日 临政办字〔2016〕6号 关于建立临淄区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月22日 临政办字〔2016〕8号 关于2016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意见。 2月23日 临政办字〔2016〕9号 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25日 临政办字〔2016〕1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2月25日 临政办字〔2016〕11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月25日 临政办字〔2016〕12号 关于推进全区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规范发展的意见。 2月25日 临政办字〔2016〕13号 关于建立临淄区化工生产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月25日 临政办字〔2016〕14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8日 临政办字〔2016〕19号 关于公布临淄区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3月10日 临政办字〔2016〕2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法案》的通知 。 3月11日 临政办字〔2016〕2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建购职工住房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 3月14日 临政办字〔2016〕23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蔬菜大棚抵押借款暂行办法》的通知。 3月17日 临政办字〔2016〕24号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 。 3月24日 临政办字〔2016〕27号 关于加强村居闲散院和个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管的紧急通知 。 3月28日 临政办字〔2016〕28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28日 临政办字〔2016〕29号 关于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4月8日 临政办字〔2016〕31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砖厂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4月13日 临政办字〔2016〕3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餐厨弃物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13日 临政办字〔2016〕33号 关于明确新增道路及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职责的通知。 4月13日 临政办字〔2016〕34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办法》的通知 。 4月13日 临政办字〔2016〕3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临淄区飞机防治小麦病虫害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15日 临政办字〔2016〕37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4月30日 临政办字〔2016〕38号 关于转发《关于临淄区教育有关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5月9日 临政办字〔2016〕41号 临淄区低丘缓坡未利用地试点项目区土地平整工作实施意见。 5月17日 临政办字〔2016〕4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5月18日 临政办字〔2016〕43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18日 临政办字〔2016〕44号 关于开展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 5月19日 临政办字〔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工程渣土场的通知 。 5月20日 临政办字〔2016〕47号 关于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决策文件解读及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 6月2日 临政办字〔2016〕50号 关于印发《成品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6月13日 临政办字〔2016〕53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14日 临政办字〔2016〕54号 关于开展企业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计划 。 6月14日 临政办字〔2016〕55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 6月15日 临政办字〔2016〕56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推广洁净型煤、炭和节能炉具实施方案》的通知 。 6月23日 临政办字〔2016〕57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低丘缓坡荒滩束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月23日 临政办字〔2016〕58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6月30日 临政办字〔2016〕63号 关于2016年为全区妇女儿童办实事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1日 临政办字〔2016〕64号 临淄区乡村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7月1日 临政办字〔2016〕65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 7月22日 临政办字〔2016〕67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7月28日 临政办字〔2016〕69号 关于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8月22日 临政办字〔2016〕7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建设项目“一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8月23日 临政办字〔2016〕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 8月24日 临政办字〔2016〕75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8月24日 临政办字〔2016〕76号 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9月1日 临政办字〔2016〕77号 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并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 。 9月9日 临政办字〔2016〕80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的通知。 9月12日 临政办字〔2016〕86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9月17日 临政办字〔2016〕83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11月1日 临政办字〔2016〕92号 关于下达201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11月9日 临政办字〔2016〕93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12月8日 临政办字〔2016〕99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12月12日 临政办字〔2016〕101号 关于印发《乌河河流断面水质限期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12月12日 临政办字〔2016〕102号 关于印发《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人事任免
临政人字〔2016〕1号 2016年2月17日 王林同志任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谦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伟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临政人字〔2016〕2号 2016年5月7日 朱奉强同志任临淄区金茵小学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临政人字〔2016〕3号2016年8月22日 尹欣欣同志任临淄区物价局局长; 吴爱玲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付明水、孙荣章、国建章、杜辉军、周丽、赵剑同志任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耿乃松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足球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红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于小兵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宏宾同志不再担任朱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临淄区卫生局、原临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临政人字〔2016〕4号2016年12月9日 王会芳同志任临淄区教学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临淄区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段玉强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 黄宏同志任临淄区福山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思斌同志任临淄区雪宫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金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齐长增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雪宫小学校长职务; 姜爱荣同志任临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荣章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临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延龄同志任临淄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盛林同志任临淄区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林松同志任临淄区齐都花园小学副校长; 于立涛同志任临淄区闻韶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成岗同志任齐都镇中心学校校长,不再担任临淄中学政教处主任职务; 刘永吉同志不再担任齐都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于长平同志任金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健同志任凤凰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能祯同志任临淄区辛店街道中心学校校长,不再担任凤凰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王桂刚同志任临淄区稷下街道中心学校校长,不再担任临淄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光增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稷下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许跃刚同志任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树明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李春霞同志任临淄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清同志任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长辉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徐英武同志任齐都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金岭卫生院院长职务; 郭方吉同志不再担任齐都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曹继龙同志任金岭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任金山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凤凰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吕东同志不再担任金山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路峰同志任敬仲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兆海同志任皇城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敬仲卫生院院长职务; 王鹏同志任凤凰中心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皇城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于宪章同志不再担任临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韩祥军同志原齐鲁石化公司总校第四小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宏同志原齐鲁石化公司总校第九小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吕晓丽同志任闻韶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扈庆亮同志不再担任闻韶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于国胜同志任雪宫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辛店街道司法助理职务; 姜鹏翔同志任雪宫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闻韶街道司法助理职务; 路大鹏同志任雪宫街道党工委委员; 曹艳红同志不再担任雪宫街道党工委委员、副科级计生办主任职务; 赵刚、王良辉同志任稷下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晓兵同志任齐陵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楠同志任齐陵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稷下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赵阳同志任齐陵街道党工委委员,不再担任齐陵街道副科级信访助理职务; 朱东良、崔永军、崔娜同志不再担任齐陵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燕同志任齐陵街道党政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综 述·
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秘书科、综合科、信息科、信息公开科、财务科、车管科、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法制局、区市民投诉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史志办公室、区信息网络中心。原行政保卫科和机关服务部职能划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年内,区政府办公室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充分发挥参谋辅政、办文办会、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服务保障作用,有力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先后获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山东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微公益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辛东社区被评为全省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 (李奇峰) ·决策服务·
【综合调研】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提升决策效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文稿起草上,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着眼出精品、创一流,建立文稿起草、审核、提升、校对、印发全流程负责机制和文字零差错机制,责任到人、层层把关,保证每一篇综合文稿,在思路上紧跟形势、理论上紧贴前沿、文字上经得起推敲。全年组织撰写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情况汇报、重要文件等各类文稿460余份,累计270余万字;审核把关各类公文350余件。先后完成70余篇重要调研文章,编印《参阅件》34期,在《山东经济战略研究》《淄博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等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主要领导署名文章10余篇。其中,《基于SWOT分析的临淄区稀土新材料发展战略研究》获201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成功举办全区政府系统综合文字工作专题报告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长期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负责人,为来自全区70多个镇(街道)、部门的150余名文字工作业务骨干授课,提升全区综合文字及调研工作整体水平。以座谈交流、走访入户、实地考察等方式,走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300余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40余次,为领导决策提供深入基层的第一手资料。 (徐 康)
【政务信息】2016年,制定下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提高政务参考、问题类调研信息的采用分值,鼓励基层报送综合性、调研性及问题性信息。把握政务服务宗旨,抓住领导的关注点、牵动全局的关键点和群众意见的集中点,积极开展信息收集、调研和报送工作,全年编发《政务信息》66期、《政务参考》7期,采用各镇(街道)、部门信息500余条次。全年上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办公厅各类信息800余条次,被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300余条次。 (李 妍)
【政务督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10余项区政府年度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节点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针对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等阶段性重点难点问题,搜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年开展实地督查50余次,下发督查通知42份,编发《政务督查》及各类通报、专报、快报30余期。对16个市领导批示件及时与相关部门、镇(街道)进行对接,全面了解批示件所提问题,制定解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全年流转请示、报告258件,起草、下达批复文件125件。筹备区长办公会议13次,及时撰写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及时跟踪督查,确保区政府决策部署有落实、有结果。 (胡 冰)
·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扎实推进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全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近35万件,按期办结率100%。 全区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42个部门(单位),34个已成立行政许可科,公安、消防、国税、地税、交警、气象、烟草、盐务等8个垂管单位的许可事项均集中在一个科室。42个许可职能部门中,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的27个,入驻中心综合窗口的部门10个(含人社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农机局、人社局3个部门大厅作为分中心管理,区城管执法局事项全部下放镇(街道)办理,区体育局事项全部冻结,盐务局业务上门服务,暂未进驻。至年底,部门集中进驻率、事项集中办理率分别达92.8%和92.4%。全年召开区级联审会议41次,市区联动会议14次,联合预审211个项目。办事群众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的临淄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业务在线查询和申办,做到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15项,可在网上实现在线申办的事项508项,事项在线申办率达82.6%,A级、B级事项网上办理比率达77.3%。全年受理网上申请2291件。其中,预审通过并受理1890件,预审不通过401件,咨询件51件。9月1日始,开展证照免费邮寄服务,至年底免费邮寄520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回访反馈、考核工作机制,将回访结果作为进驻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评先树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政务服务中心电话回访8000余次,群众满意率98%以上。 (董克娜) 【政务网络】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及政府部门网站监管、区政府办公网络维护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保障全区信息公开和发布平台、电子政务办公网的正常运行。 年内开通“中国临淄”微信公众号,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编辑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工作进展等内容,全年发布信息668条。制定《临淄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办法》,全区有17家部门政府网站列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范围,其中关停并转1家。利用第三方网站监测公司对全区政府网站进行监测扫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解决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根据全区政务机房实际情况,制定网络应急预案,应对网络突发事件。 【政务公开】年内,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规定作出答复。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8万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7件。督促各镇(街道)、部门通过“中国·临淄”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督促各镇(街道)、部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政府网站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公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布。全年,通过“中国·临淄”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1条,发布区政府文件15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35件、规范性文件21件。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信息公开监督举报4件,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8件。市行政复议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件3件,败诉1件,市行政诉讼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件8件,无败诉。 (南春燕)
【文秘服务】规范文件的制发传阅,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全年印发各类公文200余个,发文1.8万余份,接收市政府电子公文2100余件,处理其他公文300余个。及时分发传阅机要信件、密级文件320余份,对秘密、机密文件严格管理、及时清退,无失泄密现象。组织筹备经济工作会、生态临淄建设工作会等全区性大型会议和专业会议80余次,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安排各类现场观摩点评会、座谈会等大型会议10余次。先后牵头组织、参与组织国际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北京、上海、深圳系列招商,2016“院士专家进临淄”等各类活动20余次。 (崔庆华)
·外事侨务·
【出国(境)管理】 全年因公出访区团组6批24人次、随省市团组3批7人次,赴13个国家进行交流访问。
【对外交流】 6月,临淄与韩国高灵郡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获全国友协批准,双方正式签订友好城市协议。圆满完成对参加首届世界足球文化高峰论坛的外籍人员和英国驻华大使馆参赞罗克、韩国高灵郡农业考察团、韩国广州市代表团、韩国驻青岛领事馆总领事、姜氏后裔宗亲等外宾的接待任务。 【外侨服务】 落实惠侨帮扶政策,每月为困难归侨发放生活补助150元/人,全年累计发放补助金1.08万元。为困难归侨梁树国申请上级侨务部门精准扶贫现金1000元。建成全区6个语种43人的外语人才翻译库,印制完成中韩文对照临淄外事侨务宣传画册。
2016年临淄区重要来访外宾 表12
(付雯雯)
·依法行政·
2016年,制定印发《临淄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并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等。组织全区28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3·22”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全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健全重大决策运行机制。印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启动重大行政程序工作规则》,年度1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有关法定程序。区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代理区政府诉讼、复议案件43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6项,审查合同协议12件。全区12个镇(街道)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制定21件规范性文件,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向市法制办和区人大备案,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录入案源3288件,立案1599件,结案1575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02件。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区级行政执法主体127个,并以区政府通告形式向社会公布。清理退休、离开执法岗位、未通过审验等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103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8月颁发《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对行政调解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以及有关期限等做出明确规定。 (马成栋)
·民生热线·
【概况】 2016年,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高效有序,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修订年度考核办法,出台《临淄区81890民生热线疑难复杂事项办理办法》,建立疑难复杂事项区领导逐级签批、亲自牵头督办的工作机制,保证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最大程度解决。发挥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政协提案线索直通车作用,年内提供建议提案草案近30件。全年受理各类群众诉求6.69万件,办结6.68万件,回访群众满意度97.7%。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居家养老等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新增社情民意调查功能,年内先后承担区委组织部“全区群众满意度”、区委宣传部“城乡环卫一体化、移风易俗、文明城市创建”、区直机关工委“百个科室社会评议”等多项工作的电话调查访问任务。新华网山东频道、《大众日报》《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分别对民生热线进行采访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逐渐打造成为民生服务领域的临淄品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临淄区视察指导民生热线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受理情况】 全年民生热线累计受理群众诉求6.69万件。其中,咨询3.24万件,求助1.72万家,投诉举报0.86万件,建议0.23万件,便民服务0.16万件,公益服务194件,感谢47件。年度受理的热点问题中水电气暖8677件,交通出行6906件,“三农”问题5364件,城市管理5231件,物业管理4424件,社会保障4223件。办结6.68万件,回访群众满意度97.7%。 【民生热线考核】 年内,根据上年度民生热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在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和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2016年度民生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调整考核周期,取消镇(街道)的“万人承办量”考核指标,满意度的基础分由45分下调到20分,考核得分由25分上调到50分,加大对满意度的考核力度。
【督办考核】制定出台《临淄区81890民生热线疑难复杂事项办理办法》,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或单独现场调查、协调督办疑难复杂问题。年内现场协调督办80余次,协调处理疑难问题270件。审批不考核申请1255件,未同意不考核223件。全年累计编发《81890民生热线专报》(分管区长专报)90余期,对群众诉求分类汇总,对承办单位工作情况定期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受话服务】 制定出台《受话服务点评实施办法》,随机抽取电话录音,对话务员的服务态度、语调语速、应变能力等三大类15项进行打分,发现问题现场点评纠正。开展话务礼仪、心理减压、工作妆等培训,提高话务服务质量。 【志愿服务】 群众拨打民生热线反映问题,不在政府职责范畴的,民生热线将诉求转给临淄区志愿服务中心,全年先后帮扶群众80余人。区志愿服务中心常年开展“德润临淄·微公益社区村居行”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义诊、理发、修理电器、推拿按摩、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年内,先后走进30多个村(社区)开展活动,累计服务群众2500余人次。“德润临淄·微公益社区村居行”项目被评为全市十佳公益项目。 (崔 涛)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建设】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将重大活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作为应急值守重点。规范各镇(街道)及各部门的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责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报告事件发生和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上报省、市应急办信息200余条。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条例》,深入开展“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活动,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将学习宣传《条例》列为全区“七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结合法治临淄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依托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齐鲁武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讲活动。借助地震情景模拟室,开展防震减灾宣讲100余场,中小学生达3万余人参加。组织有关部门在世界卫生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医疗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进社区、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各镇(街道)、安监、交通、公安、消防、交警、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泄露、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应急演练。教育系统结合“5·12”“9·18”和“11·9”等主题日,采取“双无”(无时间预告、无地点预告)演练形式,开展防震、防火、防暴力、防踩踏等主题疏散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地下非煤矿山应急疏散、农机安全生产等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赵 航) ·地方史志·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专门发信给区长白平和肯定区史志办工作:“临淄区已经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确定的第二轮修志、综合年鉴编纂和方志馆建设“三全”目标任务,走在了全省前列”。区长白平和作出批示:“感谢史志办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辛勤努力,希望继续努力、扎实工作,确保在全省前列的工作地位。”
【《临淄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纲要(2016—2020年)》】 编制《临淄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区政府办公室于9月9日印发。要求到2020年,在加快推进基层志编修和全面总结第一、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区方志馆建成投用,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志书出版】《山东青州府临淄县乡土志》,由临淄知县郑斗南、临淄县第一初等高等小学堂教员边凤歧编写于清光绪戊申年(1908年)。书稿写成后誊抄上报,并未刊行,鲜为人知。现仅保存在山东省图书馆一部手抄影印本。史志办对书中古地名、人名、建置、历史典故、重大事件及难懂的字、词、句进行考证、勘误、注释后公开出版。该书一函四册(其中,1~3册为校注本,第四册为《山东青州府临淄县乡土志》影印本和相关联《临淄乡土教科》的影印件)。
【基层志书业务指导】《金岭回族镇志》《齐陵街道志》编纂启动,对在编的《南马坊村志》《聂仙村志》《永流村志》《田旺村志》等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 【史志成果“五进”活动】 先后在雪宫街道、雪宫中学、齐都镇南马坊村等地开展五次史志成果捐赠仪式,发放《临淄区志(1989)》《临淄区志(2007)》《天南地北临淄人(2009)》《〈山东青州府临淄县乡土志〉校注》《康熙〈临淄县志〉校注》《姜太公志》《影像临淄》史志著作2700多部。 【对上供稿】 年内,为《山东年鉴》《淄博年鉴》《淄博市地方史志志》撰写文字材料7万余字。撰写的《村志编修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历史上唯一唐代文状元李伯鱼及其登科考述》《乌河记忆》等多篇稿件被《山东史志》《淄博史志》刊物刊载。
【临淄年鉴】 《临淄年鉴(2016)》出版。《临淄年鉴(2015)》获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特等奖。
区政府办公室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主 任:王俊涛(12月任职) 王立明(12月离职) 副主任:曹仁义 梁小明(12月任职) 王 磊(12月任职) 任永江(12月离职) 党组书记:王俊涛(12月任职) 王立明(12月离职)
机关事务管理
【设立机构】 2016年,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参照省市做法,经第130次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7月27日批复,将临淄区商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更名为临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直属区政府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区商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职责划入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整合区政府办公室行政保卫科和区政府机关服务部的职责,划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节能科、基建房管科、公车管理科、后勤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文印服务中心9个科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对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办公中心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维持办公中心办公秩序,维护办公中心环境卫生,为党政机关提供文印服务;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12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正式组织筹建。 【办公用房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办公用房实际,对区民政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区招商局等10多个部门、单位及部分临时机构办公用房进行优化整合。 【后勤保障】 9月,对区行政办公中心3800多平方米的玻璃幕窗进行清洗。10月,对6部电梯进行大修,确保安全运行。11月,在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安装无负压变频全自动供水系统,改善西楼供水不足的状况。12月,对九楼会议室进行改造,加装第一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全年累计完成维修保养改造4600余次,及时率100%,合格率100%。做好区行政办公中心会务服务,全年累计完成各类会务服务1700余次,接待参会人员4.9万余人,服务满意度100%。分别与区园林局、区联通公司等部门就绿化管理、网络管理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为区行政办公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安全保卫】 协同临淄公安分局完善安保队伍建设,加强外来人员登记、车辆停放、值班巡逻、防火防盗、反恐等工作,切实保障区行政办公中心和西楼的安全办公秩序。配合信访、公安等部门对上访人员进行疏导、劝阻,全年累计疏导群体访200余起3800余人次、个体访700余人次。
【文印服务】 按照“规范、创新、优质、高效”要求,通过开展技能比武、参观学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在文字材料的排版印刷过程中,采取超前准备、过程控制、现场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攻关,促进机关文印工作上水平、上档次,为全区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打字、排版、印刷、装订等文印服务。全年累计完成文字排版4.7万个,胶印171万印,装订材料41万份。 (王 尉)
临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主 任:杨新良(12月任职) 党组书记:杨新良(12月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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