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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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区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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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实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防范和杜绝实验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财产安全,保障实验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依据《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临淄区中小学实验安全管理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验教学活动,涵盖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等实验室及实验准备室、仪器室、药品室、危险品仓库等场所,涉及全体实验教师、实验员、学生及进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

(三)核心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负责的方针,构建“学校统筹、部门监管、岗位主责、师生共治”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教育、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贯穿实验教学全过程。

二、安全责任体系

(一)校级责任

1. 校长为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实验安全负总责,审定安全制度、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实验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 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统筹实验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安全检查。

(二)部门责任

1. 教学部:作为实验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度落实、教学监管、安全培训、危化品管理,组织实验安全考核。

2. 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建筑、水电、通风、消防设施维护,保障后勤安全,定期排查整改隐患。

3. 安全办:负责安全监督、应急演练、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安全宣传教育。

(三)岗位责任

1. 实验教师:当次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备课、预做实验、排查风险、开展安全教育;课中全程监管、规范操作、及时纠偏;课后清理现场、关闭水电、做好记录、反馈隐患。

2. 实验员:实验室日常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仪器药品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危化品专柜存放、通风消防检查、废弃物规范处置、安全台账记录。

3. 学生:严格遵守制度规程,服从教师管理,规范操作,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擅自行动,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保持实验区域整洁。

三、实验室准入与课前准备

(一)准入管理

1. 师生进入实验室须遵守准入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触碰仪器药品及开关。

2. 严禁携带食品、饮料、打火机、尖锐物品进入;严禁穿拖鞋、背心、宽松长袖衣物;长发必须束起。

3. 特殊体质(过敏、哮喘、心脏病、皮肤敏感)学生须提前报备,安排安全观察位或调整实验内容。

4. 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教学部批准,由实验员陪同并登记。

(二)课前安全教育

1. 每次实验前,教师必须专项讲解药品特性、操作禁忌、防护要求、应急流程,明确禁止行为。

2. 核心禁止事项:禁止擅自混合药品、随意加热、用手直接接触试剂、将药品带出实验室、私做无关实验。

(三)仪器药品检查

1. 实验员课前全面检查:电路无破损、仪器完好校准、通风照明正常、消防急救设施有效。

2. 加热、加压、电器、玻璃器皿等设备无裂纹、松动、漏电、漏气,隐患设备严禁使用。

3.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强氧化)专柜上锁、双人双锁、领用登记、余量回收,标签清晰准确。

4. 易挥发、易燃药品在通风橱内操作,严禁敞口放置。

四、实验课过程安全管理

(一)操作规范

1. 严格按实验指导书操作,教师先示范关键步骤,学生经允许后方可动手。

2. 化学实验:浓酸浓碱防腐蚀、有毒气体通风橱操作、易燃品远离明火、废液分类收集。

3. 物理实验:用电先查线路、接地良好、功率匹配、高压操作防护、断电维修。

4. 生物实验:标本规范处理、刀具谨慎使用、无菌操作、实验后洗手消毒。

5. 全程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擅自离位,实验台面保持整洁,通道畅通。

(二)用电安全

1. 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专线专用、不超负荷、不乱拉乱接。

2. 移动电器、维修电路须先切断电源,故障设备立即停用报修。

3. 潮湿环境用电采取防水绝缘措施,定期检查线路老化情况。

(三)消防安全

1. 实验室配足标准灭火器、沙箱、急救箱,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师生熟练使用。

2. 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指定区域除外),易燃品远离热源火源。

3. 发生火情:立即断电、组织疏散、初起火灾自救、拨打119并上报。

(四)危化品管理

1. 危化品分类存放、隔离防护、专人保管、台账清晰,做到“账物相符”。

2. 剧毒、易制爆品双人双锁、领用审批、限量发放、剩余回收、全程登记。

3. 过期、变质、废弃危化品按规定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倒入下水道。

五、课后收尾与废弃物处理

(一)课后整理

1. 学生:清理台面、仪器清洗归位、试剂密封放回、垃圾分类投放、个人物品带离。

2. 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关闭水电门窗、核对药品余量、填写实验日志、记录安全情况。

3. 实验员:全面巡查、隐患整改、设备维护、补充耗材、整理台账。

(二)废弃物处置

1. 废液:分类收集、标签注明、集中处理,严禁混合、倒入下水道。

2. 废渣:固体废弃物分类投放,有毒有害物单独存放,按规定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3. 生物废弃物:标本、培养物、污染物品经消毒处理后规范处置。

六、常见事故处置

1. 火灾:断电、疏散、用灭火器/沙土灭火,火势扩大立即报警。

2. 触电:切断电源或绝缘分离,抢救触电者,必要时送医。

3. 化学灼伤: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者立即送医。

4. 中毒:立即撤离污染区、通风、催吐(遵医嘱)、送医。

5. 玻璃割伤:清洗伤口、止血包扎,严重者送医。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

1. 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抢救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

2. 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上报教学部、安全办,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区教体局。

3. 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警示教育,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八、安全检查与考核

(一)安全检查

1. 每日:实验员课前课后巡查,教师课中全程检查,记录隐患并整改。

2. 每周:教学部、安全办联合抽查,重点检查危化品、消防、用电、通风设施。

3. 每月:分管副校长带队全面检查,覆盖所有实验室及附属场所,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4. 每学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 实验安全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重要内容。

2. 对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对违规操作、管理失职导致事故的严肃追责,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学生违反安全规定,视情节批评教育、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临淄区实验中学教学部、安全办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淄博市临淄区实验中学

2025年9月

附: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3.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学危险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单独存放。

三、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四、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维护或更换。

五、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精确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六、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七、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安全。加强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水、防事故)

、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实验室,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如遇火警、盗窃和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过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实验室内的空调、电热器等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移动电器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整修。

、实验室应配足标准的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应按规定设专用仓库存放,按规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严密手续,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腐蚀性物质实验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安全防范措施要可靠。

、下班前,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

校长是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保卫处和相关人员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易制毒品等物品均属危险品,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学校使用的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按要求记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初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库要远离教学区,定期排风。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初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釆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滲漏等措施,配备监控、通风、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取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并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按规定遐回。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严防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理由学校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釆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

 (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卫。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防范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出学校。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